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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4-07-11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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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醫藥職業學校新校區入駐經費(搬遷服務類)-實訓設施設備搬遷及性能恢復服務項目更正公告(第*次)
公告類型:公開招標采購編號:**************** 發布時間:****-**-**
*、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醫藥職業學校新校區入駐經費(搬遷服務類)-實訓設施設備搬遷及性能恢復服務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原因:
采購文件需更正
更正內容:
*.原采購文件“第*章投標邀請”中“合同分包:不允許合同分包”,更正為“合同分包:允許合同分包”。
*.原采購文件“第*章 采購需求”中“*、項目概況:(*)總體要求說明:*、★本項目允許投標人按照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進行分包,若投標人為中型企業,只允許分包給中小企業,若投標人為小微企業,只允許分包給小微企業,投標人或其分包單位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條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企業與分包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分包金額不得超過項目總金額的**%。允許分包的內容詳見采購需求“技術標準與要求”?!?,更正為“*、項目概況:(*)總體要求說明:*、★本項目允許投標人按照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進行分包,若投標人為中型企業,只允許分包給中小企業,若投標人為小微企業,只允許分包給小微企業,投標人或其分包單位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條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企業與分包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分包金額不得超過項目總金額的**%。允許分包的內容詳見采購需求“技術標準與要求”。若投標人存在分包,必須按照《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提供全部的分包單位信息,并出具投標人與各分包單位的《分包意向協議》(《分包意向協議》格式詳見公告),未在上述文件中體現的將不視為分包單位?!?/p>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補充事項
/
*、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人信息
名??稱:廣州市醫藥職業學校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石井街凰崗鳳凰路***號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號科學院大院*號樓東座*樓(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對面)
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玉霜、梁思瑤
電??話:***-********、***-********
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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