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變更公告 > 光明創新中心項目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更新時間 | 2025-08-28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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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創新中心項目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問題* | 從招標文件及概算書可見,本項目已完成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階段工作。然而招標文件第*章*.*.*條款中,卻要求投標人提供本應在方案設計階段完成的效果圖(*分)及深度專業設計圖紙(**分)作為技術評分項。這種評分設置存在明顯不合理性: *.時序矛盾性:在施工圖或***招標階段,要求投標人重復提交方案設計成果,違背工程建設程序邏輯。按照常規流程,此類成果應在方案報批階段提交并經審查確認。 *.時間不可行性:*個多月投標周期內,任何投標單位都難以完成需數月工作的設計方案深化,除非直接采用既成設計成果。這實質上構成對原設計單位的變相指定。 *.經濟性倒置:要求重復制作已通過審批的設計成果,既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又違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條關于"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規定。 此類評分設置涉嫌通過技術條款為特定投標人量身定制競爭優勢,已超出合理招標需求范疇,構成《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條明令禁止的"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情形。建議紀檢監察部門對該項目招標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專項核查,并追溯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問題。同時,建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招標人設置排他性條款的行為依法處理,維護建筑市場公平秩序。 |
回答 | 關于光明創新中心項目招投標答疑的回復 潛在投標人: 貴司對于光明創新中心項目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提出的疑問,我單位已收悉。 首先,感謝貴司對于我單位招標的光明創新中心項目的關注。 現對貴司提出的問題回復如下: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國辦發〔****〕**號)第**條,前期初步設計單位*般不得成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即原初步設計單位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就算參與投標也不得成為中標單位。所以,本項目所有投標單位均在同*起跑線上公平競爭,不存在“對原設計單位的變相指定”和“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情形。 *、本項目資金來源全部為對口幫扶協作專項資金,具有*定特殊性,*定程度上參考借鑒幫扶方***招標做法,縮短建設工期、加快項目推進。本項目前期設計為初步設計成果,不足以滿足項目建設需要。本著“擇優原則”,需借助投標聯合體設計力量,進行項目深度設計有著現實需要,有助于提高項目建設時效、提升項目設計水平、提高項目建設品質。 *、根據《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汕頭市發展改革局 汕頭市財政局印發關于進*步加強汕頭市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汕住建通 〔****〕**號)“采用工程總承包的,招標文件要求提交設計成果的,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日。”本項目發布招標文件之日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總共**天,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同時,本項目規模體量小,計容建筑總面積不超過****平方米,并且每層功能布局基本*樣,**天時間足以完成設計工作,也具有設計周期合理性。 本項目為對口幫扶協作項目,全過程在上級及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實施,所有流程全部依法依規進行了審查審核。 綜上所述,光明創新中心項目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技術評分的編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特此函復 招標人:汕頭市金系銷售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