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變更公告 > 長沙市軌道交通5號線南延工程勘察項目澄清答疑公告
| 更新時間 | 2023-03-07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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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軌道交通*號線南延工程勘察項目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時間(****年**月**日**:**)截止。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對投標人問題的回復如下:
*、特別提醒及注意事項
*、特別提醒:投標人在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若被認定具有弄虛作假、圍標串標的行為,或有不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文件、證明等資料的行為,或有所提供的有關情況、文件、證明等資料與事實不符的行為,或承諾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行為,或在招標過程中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不合格投標人處理;被列為中標候選人的,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已中標的,取消中標資格。同時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采取以下*種或兩種方式進行處罰:(*)給予沒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標保證金;(*)禁止其*定期限內(最多*年)參與招標人項目投標。
*、注意事項:請投標人認真閱讀本項目招標文件,對照招標文件的資格后審資料提交,投標文件的編制、加密、遞交,開標等相關規定,認真仔細做好項目備標工作,以避免出現無謂廢標的情況。
*、電子投標文件的解密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后**分鐘。請投標人確保投標文件如期解密。在開標現場解密的,請投標人自備解密電腦和網絡。
*、本項目開標時間(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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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投標人問題的回復
(*)商務部分
問題*:投標人的入圍業績如滿足計分業績要求,能否同時作為計分業績,統*填寫至商務報價文件的投標人業績匯總表中?
答:滿足計分業績要求的類似業績可同時作為入圍業績。投標人業績匯總表需填寫入圍業績和計分業績。
問題*:投標人提供的業績為分包業績,但合同實質內容非純勞務分包,且該業績中勘察部分為投標人獨立完成的,能否作為計分業績?
答:若投標人提供的業績為分包業績(合同實質內容為純勞務分包的除外),則該業績中勘察部分須為投標人獨立完成的。同時,由投標人獨立完成的該部分業績須滿足招標文件中對業績年限、類型、合同金額等相關要求,否則,視該業績為無效業績。同時,投標人除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資料原件(其中,合同為總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外,還須提供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合同,以及相應的證明資料(格式自擬,內容中須至少能體現投標人所投標業績實質上是由其自身完成且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信息等,否則視為無效業績)。若該業績的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時,該項業績為分包單位業績。
??? 投標人須對所提供業績證明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如發生異議投訴等,須無條件配合招標人或行政監管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在投標文件或后續異議投訴階段存在下列情形之*的,投標人自愿接受評標委員會或招標人或行政監管部門做出的對其不利的結論,并承擔由此帶來的*切不利于其自身的后果。
*)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
*)提供證明材料不齊全且對投標人有利的;
*)提供證明材料與事實不符且對投標人有利的;
*)所提供證明材料不能有效證明業績的真實性或有效性;
*)被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的;
*)不配合提供證明材料的。
問題*:為保證技術文件的美觀,技術文件中圖片能否為彩色?
問題*:請問技術標中第*層、第*層、第*層標題在不改變字體和字體大小的情況下,是否能加黑?
問題*-*答:(*)技術投標文件中可附彩色插圖;(*)投標文件技術部分第*層、第*層、第*層標題在不改變字體和字體大小的情況下可以加粗;(*)技術標書內出現投標人名稱或者出現任何能直接判斷出投標人名稱的內容的,技術標計*分。
問題*:技術標是否編制目錄?
答:由投標人自行決定,技術標書內出現投標人名稱或者出現任何能直接判斷出投標人名稱的內容的,技術標計*分。
(*)技術部分
問題*.招標文件未提供線路***圖件,為了便于勘探工作量布置及核算,是否提供***圖件?若不提供線路***圖件,投標人自行收集的圖件是否可以用于投標書中?
答:本次招標暫不提供***圖件,投標人自行收集的圖件可用于投標書中。投標文件技術部分出現投標人名稱或者出現任何能直接判斷出投標人名稱的內容,經評標委員會集體討論認定的,技術評審得分計*分。
問題*.資料《長沙市軌道交通*號線南延工程勘察項目*標段主要工作內容及要求》第*章“項目工期與設計進度要求”未對初勘、詳勘工期進行要求,是否對初勘、詳勘工期進行統*的工期要求,還是由投標人自行確定?
答:本工程預計****年開工建設,****年開通初期運營(發包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關鍵節點時間請投標人按此要求自行編制。
問題*、如本次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已擔任其他在建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能否擔任本次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
答:已擔任其他在建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可擔任本次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