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變更公告 > 309、311修繕(項目名稱)施工309、311修繕施工標段補遺文件第1號
| 更新時間 | 2023-07-28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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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項目名稱)施工***、***修繕施工標段
補遺文件第*號
(招標編號:****************)
致:各投標人
*、現對原“招標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質量要求”內容為:
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現修改為:
符合國家和*川省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要求,并達到合格標準。
*、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保證金”中: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大寫)******.**(¥*拾萬元整元)。
現修改為: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元)。
*、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合同履行過程中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中:
?不可以調整。在履行合同時,應按照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價格作價進行支付,即投標報價表中標明的單價和價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因物價波動而調整,風險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擔。但因法律變化引起的價格調整除外。
現修改為:
?可以調整。按第*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處理。
*、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其他”中:
(**)第*中標候選人存在兩家或以上并列的情況,公示期滿后無異議,采取抽簽方式決定中標人。
現修改為:
(**)第*中標候選人存在兩家或以上并列的情況,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由招標人根據投標人資質、信譽等方面,自主采取公平、擇優的方式直接確定中標人。
*、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其他”中增加以下內容:
(**)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本項目招標控制價*******.**元,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按招標人給定金額填報,稅金、教育附加稅按招標人給定費率填報,安全文明施工費為******.**元,規費為*****.**元。
*、原“招標文件”第*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部分“專用合同條款”第**條“價格調整”原內容為:
**. 價格調整
**.*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不做調整 ?。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第*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可調價差材料:可調價材料的范圍宜以其費用占擬建工程材料費的**%以上為原則,具體品種由發承包雙方根據擬建工程具體情況參照《建設工程可調價材料參考表》確定。本項目確定的可調價材料為:【 ?????????????????????????????????】
建設工程可調價材料參考表
工程類型 | 可調價材料品種(參考) |
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構筑物工程;爆破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既有及小區改造房屋建筑維修與加固工程;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綠色建筑工程;裝配式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橋梁養護維修工程;排水管網非開挖修復工程。 | *.金屬材料、金屬制品及攤銷鋼材; *.裝配式構件; *.水泥、水泥制品及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 *.木材及其制品; *.各類磚、瓦、砌塊、石料、砂、石灰; *.各類防水材料、墻體板材、瀝青及其制品、玻璃; *.各類耐酸堿、防腐、保溫、隔熱、耐火材料; *.汽油、柴油; *.裝飾裝修材料; **.苗木、花卉; **.各類新材料; **.其他可調材料。 |
通用安裝工程;市政工程中的給水、燃氣、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設備安裝、路燈工程;園林綠化工程中的噴泉安裝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信號、供電、智能與控制系統安裝、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中管廊支架中的安裝工程;綠色建筑工程中的安裝專業項目。 | 定額中的未計價材料(設備) |
(*)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基準價依據開標當期《*川省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信息價確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未發布價格信息的,簽訂合同時通過市場調查確定其基準價。本項目確定的基準價如下:
可調價材料品種 | 基準價 |
? | ? |
? | ? |
? | ? |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第*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不采用。
現修改為:
**. 價格調整
**.*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可以調整 ?。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第*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可調價差材料:可調價材料的范圍宜以其費用占擬建工程材料費的**%以上為原則,具體品種由發承包雙方根據擬建工程具體情況參照《建設工程可調價材料參考表》確定。本項目確定的可調價材料為:金屬材料、水泥、水泥制品及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磚、砌塊。
建設工程可調價材料參考表
工程類型 | 可調價材料品種(參考) |
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構筑物工程;爆破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既有及小區改造房屋建筑維修與加固工程;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綠色建筑工程;裝配式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橋梁養護維修工程;排水管網非開挖修復工程。 | *.金屬材料、金屬制品及攤銷鋼材; *.裝配式構件; *.水泥、水泥制品及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 *.木材及其制品; *.各類磚、瓦、砌塊、石料、砂、石灰; *.各類防水材料、墻體板材、瀝青及其制品、玻璃; *.各類耐酸堿、防腐、保溫、隔熱、耐火材料; *.汽油、柴油; *.裝飾裝修材料; **.苗木、花卉; **.各類新材料; **.其他可調材料。 |
通用安裝工程;市政工程中的給水、燃氣、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設備安裝、路燈工程;園林綠化工程中的噴泉安裝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信號、供電、智能與控制系統安裝、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中管廊支架中的安裝工程;綠色建筑工程中的安裝專業項目。 | 定額中的未計價材料(設備) |
(*)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基準價依據開標當期《*川省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信息價確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未發布價格信息的,簽訂合同時通過市場調查確定其基準價。本項目確定的基準價如下:
序號 | 可調材料名稱 | 規格、型號 | 基準價 | 風險幅度(%) | 備注 |
* | 鋼筋 | 直徑≤φ** | 基準價按照****年第*期《*川省工程造價信息》(綿陽市) | * | ? |
* | 鋼筋 | 直徑φ**~φ** | * | ? | |
* | 鋼筋 | 直徑φ>** | * | ? | |
* | 高強鋼筋 | 直徑≤φ** | * | ? | |
* | 高強鋼筋 | 直徑φ**~φ** | * | ? | |
* | 高強鋼筋 | 直徑>φ** | * | ? | |
* | 型鋼 | 各種規格 | * | ? | |
* | 鋼板 | 各種規格 | * | ? | |
* | 水泥 | **.* | * | ? | |
** | 水泥 | **.* | * | ? | |
** | 商品混凝土 | *** | * | ? | |
** | 商品混凝土 | *** | * | ? | |
** | 商品混凝土 | *** | * | ? | |
** | 商品混凝土 | *** | * | ? | |
** | 商品混凝土 | *** | * | ? | |
** | 商品混凝土 | ***** | * | ? | |
** | 商品混凝土 | *** | * | ? | |
** | 中砂 | ? | * | ? | |
** | 細砂 | ? | * | ? | |
** | 銅芯電纜 | 各種規格 | * | ? | |
** | 標準磚 | ? | * | ? | |
** | 頁巖空心磚 | ? | * | ? | |
** | 連砂石 | ? | * | ? | |
** | 熱鍍鋅鋼管 | 各種規格 | * | ? | |
** | 橋架 | 各種規格 | * | ? | |
** | 預拌砂漿 | 各種強度 | * | ? |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上表所列可調材料對應風險幅度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上表所列可調材料對應風險幅度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上表所列可調材料對應風險幅度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上表所列可調材料對應風險幅度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上表所列可調材料對應風險幅度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第*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不采用。
*、原“招標文件”第*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部分“專用合同條款”第**.*.*“承包人違約的責任”中:
(*)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違約責任:按照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和(或)違法分包相應轉包和(或)分包合同的合同金額的【 ** 】支付違約金,違法轉/分包商應在*天內撤離出場。
現修改為:
(*)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違約責任:按照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和(或)違法分包相應轉包和(或)分包合同的合同金額的【 **% 】支付違約金,違法轉/分包商應在*天內撤離出場。
*、原“招標文件”第*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部分“專用合同條款”第**.*.*“承包人違約的責任”中:
(*)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違約責任:承包人按要求更換不合格的材料或設備,按照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或)工程設備相應合同金額的【 *% 】支付違約金;發出整改告知函件后,再次出現材料以次充好,不按封樣材料現場施工的情況,按履約保證金的【 ** 】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現修改為:
(*)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違約責任:承包人按要求更換不合格的材料或設備,按照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或)工程設備相應合同金額的【 *% 】支付違約金;發出整改告知函件后,再次出現材料以次充好,不按封樣材料現場施工的情況,按履約保證金的【**%】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原“招標文件”第*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部分“專用合同條款”第**.*.*“承包人違約的責任”中: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違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此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每延誤*天,承包人按【****】計算逾期竣工違約金,累計違約金上限:【*%】萬元(不超過簽約合同價的*%);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繼續完成工程及修補缺陷的義務。
現修改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違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此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每延誤*天,承包人按【****】元/天計算逾期竣工違約金,累計違約金上限:不超過簽約合同價的*%,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繼續完成工程及修補缺陷的義務。
**、原“招標文件”第*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部分“專用合同條款”第**.*.*“承包人違約的責任”中:
(**)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移交全部和部分工程的違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工程照管、成品保護、保管等與工程有關的各種費用,并按結算金額或違約部分結算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現修改為:刪除此項。
*、招標文件中涉及以上內容的作相應調整,其余內容不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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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新華招標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