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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比比招標采購網 發布日期:2020-03-17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西各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統一思想,迅速行動,主動作為,從2020年1月26日開始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出實招、求實效,及時就財政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緊急部署,啟動了政府采購綠色通道,加快推行政府采購便利化,對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活動進行了合理安排。
一、明確便利化舉措,迅速啟動政府采購綠色通道
2020年1月26日,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出臺后,廣西財政廳第一時間將通知轉發至各市縣財政部門和各級預算單位,并提出了貫徹意見。各市縣財政部門也及時轉發給各預算單位執行。同時,結合實際認真研究,于1月27日就如何貫徹落實財政部發布的通知,提出了四項具體要求,明確廣西疫情防控政府采購便利化舉措,要求全區各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一是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支持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二是及時將財政部的通知轉發到各預算單位執行。對采購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建立采購“綠色通道”,可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無需向財政部門報送采購計劃備案,由采購單位按照緊急采購實施。三是各采購單位按照內控機制加強管理,確保采購時效的同時,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采購質量,同時妥善管理項目資料。四是加強溝通聯系,確保疫情防控采購政策落實到位。
二、暫停開評標活動,明確項目開評標延期具體事項
2020年1月29日,緊急下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項目延期開評標有關事項的通知》,就我區政府采購項目延期開評標事項提出六項具體要求:一是為有效減少人員聚集,根據國務院延長春節假期的通知,原安排此期間截標開標評標的政府采購項目,一律延期到正常上班后進行。二是及時做好延期信息公告等工作,并書面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三是及時對接,做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項目開評標場所的調整和安排工作。四是各相關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加強溝通聯系。五是代理機構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行業治理要求,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開評標場所的安全。六是各級財政部門要扎實做好本地區政府采購項目延期開評標有關工作,及時做好跟蹤落實和報告有關情況。
三、依形勢緊急部署,暫停和延期非緊急采購活動
2020年1月31日,下發通知暫停和延期開展非緊急非必要政府采購項目活動,要求在廣西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一是繼續嚴格執行《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要求,暢通政府采購“綠色通道”,確保采購時效。二是疫情防控無關的非緊急非必要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暫停或延期開展政府采購開評標活動。三是確需采購的其他政府采購項目,鼓勵通過網絡辦理和電子交易系統在線完成采購流程。四是工作需要確需開展開評標活動的政府采購項目,放開評審專家選擇權限,由采購人根據項目特點和專業需求自行選擇評審專家。按照“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由采購人擔負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會同采購代理機構切實加強開標和評審現場防護管理。需要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場所開標評標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當遵循當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進場交易有關規定。
四、停止現場受理業務,全部窗口業務改為網上辦理
2020年2月6日印發《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辦理政府采購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按照“不見面、少接觸”的原則,結合辦公場所封閉管理的要求,就疫情防控期間廣西全區各級財政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業務事項受理窗口工作作出安排:一是疫情防控期間,全區各級財政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窗口不再現場接待外來人員,暫停投訴舉報、評審專家提交材料等所有政府采購業務事項的現場受理以及實地調查、質證等工作,相關業務改為網上辦理。二是疫情防控期間,各政府采購當事人可通過郵寄或者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寄遞投訴舉報等材料。審查受理回執均以電子郵件形式進行反饋。三是因疫情防控期間無法召開專家審查復查等會議以及調查取證工作的,應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暫緩作出相關案件的處理決定。目前,各級財政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網上辦公有序進行,相關工作人員主動作為,靈活采用線上報送、線上跟蹤等“非現場、不見面”的“互聯網+”方式,利用電子郵件、電話和微信等手段,及時辦理投訴、舉報等工作事項,同時,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服務,保證了辦公方式改變,但工作標準不減、質量不降。
五、加強監督管理,對疫情防控緊急采購實施備案管理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財稅政策落實和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財辦〔2020〕11號)精神,規范采購秩序,全面及時掌握全區疫情防控緊急采購情況,加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2020年2月21日印發了《關于疫情防控緊急采購情況統計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財采〔2020〕14號),要求各采購單位于每季度結束后6日內報送疫情防控緊急采購的金額、項目、進口情況等數據,對疫情防控緊急采購實施事后備案管理。疫情防控所需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不實行緊急采購的,按原渠道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報送數據。為減少采購單位負擔,通知還要求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簡化材料和報送程序,備案材料均通過電子郵件報送,不需要報送紙質件。此外,為確保用于疫情防控的采購項目真實,保障采購資金使用安全合規有效,防止與疫情防控無關的采購項目搭車緊急采購,通知還強調要壓實各采購單位疫情防控緊急采購政策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加強內控管理,依法依規接受審計和監督。
六、加強貨源組織,設置電子專區發布采供信息
貫徹落實《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庫〔2020〕29號)精神,鼓勵各地區電子賣場加強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貨源組織,設置專區發布疫情防控采購需求和供應商供應信息,促進供需對接。推動自治區財政本級電子賣場搭建專區發布疫情防控物資政府采購采供信息,2020年2月12日,廣西“政采云”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緊急增設了醫療設備及防護用品類的抗疫物資采供專區,為采供雙方搭建了資源聚合、互動溝通、匹配貨源、促成交易的一體化平臺,幫助醫院、部隊等奮戰在疫情防控第一線的重點部門發布相關信息,也為全區各機關事業單位復工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資需求提供采購信息及采購渠道。
下一步,廣西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將密切跟蹤緊急采購等政策落實情況,對抗疫物資采供專區采購提出具體管理要求,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及時調整政府采購相關政策。同時,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有關精神,在目前疫情防控最吃勁的關鍵階段,堅持疫情防控不松懈、不麻痹,全區各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繼續嚴格執行網絡辦公相關規定,加強線上溝通協調,做好服務,確保各項采購政策的落實到位和各項政府采購業務的正常順利開展。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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