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比比招標采購網 > 行業聚焦 > 自己招標“自己”投標?合肥經偵重慶解密[2020-5-19]
發布人:比比招標采購網 發布日期:2020-05-20
一次提前設計好的招投標,發標方和中標人“里應外合”,從中謀取暴利。5月17日記者從合肥新站警方獲悉,近日新站經偵大隊偵破了一起串通招投標案,已有8名嫌疑人落網。
今年3月,合肥某公司前往新站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案,稱公司位于重慶的一家子公司日前通過招投標,進行了一批電子設備的采購工作,然而總公司在設備購入后審計時發現,這批設備的價格竟然比市場價高了40%左右,懷疑其中有人串通投標,于是前來報案。
警方介入調查后發現,當時在重慶共有三家公司參與了招投標,然而事實上其中兩家公司都是最終中標公司負責人周某某“請”來的。近日警方遠赴重慶,將周某某等8名涉嫌串通投標罪的嫌疑人陸續抓獲。根據周某某供述,警方又揪出了公司“內鬼”丁某。
經審訊,上述公司采購部負責人丁某在得知有招標工作后,就聯系上周某某,兩人經過商議,找到另外兩家公司,“自己”完成了這次招標,將原本只需要130多萬的設備,“花”250多萬進行了采購。
目前多名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李萌
來源:安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