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企業采購 > 濟青高鐵紅島站扶梯維修配件及相關維修服務單一來源采購公告
更新時間 | 2023-04-27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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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青高鐵紅島站扶梯維修配件及相關維修服務單*來源采購公告
*、采購人: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濟青高鐵紅島站扶梯維修配件及相關維修服務采購。
*、采購內容:擬對濟青高鐵紅島站的**部通力牌扶梯維修配件及相關維修服務進行采購。要求在****年*月**日之前通過地方特檢院的驗收,并取得相應的合格證。
*、預算金額:**部通力牌扶梯的最高控制價***萬元(含維修、取證及*年全包維保),最終按實際維修的*配件數量及確定的工作量清單進行結算。
*、采用單*來源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為保證扶梯的技術標準*致、運行安全可靠、質量可追溯,避免設備運營后的質量安全責任及合同糾紛,經研究確定設備*部件及維修工作采用單*來源方式從原中標供應廠商采購。
*、擬定的唯*供應商名稱:通力扶梯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古城中路**號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聯系方式
采購人: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坤順路****號鐵投大廈
聯系人:李先生、寧先生
聯系方式: ****-********、***********
郵箱:
*、監督
監督部門: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招標辦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坤順路****號鐵投大廈
監督電話::****-********
郵箱:*******@***.***
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年*月**日
濟青高鐵紅島站扶梯維修配件及相關維修服務
單*來源采購談判方案
濟青高鐵紅島站將于****年*月**日開通,為做好開通準備工作,現對紅島站內**部通力牌扶梯維修配件及相關維修服務進行采購。
*、項目名稱
濟青高鐵紅島站扶梯維修配件及相關維修服務采購。
*、采購內容
擬對濟青高鐵紅島站的**部通力牌扶梯維修配件及相關維修服務進行采購。要求在****年*月**日之前通過地方特檢院的驗收,并取得相應的合格證。
*、合同類型
固定單價合同,單價不進行調整。最終按實際維修的*配件數量及確定的工作量清單進行結算。
*、最高限價
**部通力牌扶梯的維修費最高價不超過***萬元。最終按實際維修的*配件數量及確定的工作量清單進行結算。
*、扶梯維修要求
*.維修目標是保障扶梯的安全運行使用,并保證在維修過程中的各項安全。
*.*月**日前完成紅島站**部扶梯的維修工作,并全部通過青島市特檢院的相關檢查,取得合格證;
*.維修過程采用工程量簽認單進行工程寫實,按照實際工作量進行最終結算;
*.維修過程中對每臺扶梯建立維修檔案,每周匯總維修進度。
*、采購限價
**部扶梯的最高價不超過***萬元。
*、其他事項
*.談判日期:****年*月*日上午*:**
*.談判地點:山東鐵投集團**樓山東鐵投招標采購中心開標區
*.交貨日期:在****年*月**日前完成取證。
*.交貨地點:紅島站,具體地點由甲方制定。
濟青高鐵紅島站扶梯維修配件及相關維修服務
單*來源采購報價函
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現已收到貴公司的濟青高鐵紅島站扶梯維修配件及相關維修服務單*來源采購文件(采購編號:**-****-****-****,包件號:****),我公司愿意參與本次單*來源采購活動。現承諾回復如下:
*.我公司承諾能按照文件要求的時間節點,滿足紅島站**部扶梯維修的各項工作要求,保證于****年*月** 前完成維修及取證工作。
*.我公司報價:含稅總價為 元(大寫), 元(小寫)。詳細報價如下:
**部扶梯報價明細
序號 | 物資名稱 | 出廠電梯編號 | 標準或圖號 | 計量單位 | 需求數量 | 維修配件(元) | 維修人工費(元) | 維修單價 | 維保費(元) | 合價(元) | 不含稅價格 | 完成時間 | 交貨地點 |
* | * | * | *=*+* | * | *=**(*+*) | =*/(*+**%)+*/(*+*%) | |||||||
*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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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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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到站合計人民幣大寫: | |||||||||||||
維修費稅率:** %, 維保費稅率: * %。 |
*.結算按照甲方相關規定執行。*.乙方向甲方提報維修方案及人員配置。*.最終以買方實際需求和買賣雙方實際維修簽認單為準,進行最終結算。
*. 單臺扶梯維修清單。
青島紅島高鐵站扶梯清單(出廠單號) | |||||||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金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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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價 |
報價單位: (蓋章)
公司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營業執照復印件
*:授權委托書
*:
營業執照復印件
*:
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供應商名稱)的公司負責人,現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遞交、撤回、修改單*來源報價文件,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供 應 商: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采 購 合 同
買方: 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賣方:
山東?濟南
****年 月
合同協議書
招標編號: 合同號:
買方: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賣方:
根據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賣方的投標文件及相關保證和承諾,就第包號****(項目編號:**-****-****-****)物資的采購和供應,買賣雙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條件簽署買賣合同并共同遵守。
*.合同中的名詞及術語與以下涉及的合同條款中定義的名詞及術語意義相同。
*.本合同協議書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中標通知書;
(*)專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
(*)訂貨明細表;
(*)技術規格書(含技術聯絡會議紀要及承諾資料);
(*)投標文件(含經評標委員會接受的澄清和補充資料);
(*)招標文件;
(*)原合同:(****)****-**-*** ;
(*)本合同其他條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關文件。
上述文件應相互補充和相互解釋,在不明確或矛盾時,應按以上順序在先者為準。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其中維修費用為 元整(¥ );維保費用為: 元整(¥ )。
*.賣方保證按合同規定向買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物資,買方保證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均以現行法律的規定作為補充。
*.對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為書面形式,且需經雙方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其構成合同文件的*部分。
*.本合同正本*式 * 份,買賣雙方各執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 份,買方執 * 份,賣方執 * 份。
*.本合同自****年 月 日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雙方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訂貨明細表
甲 方: | 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 乙 方: | |
(蓋章) | (蓋章) | ||
地 址: |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坤順路****號鐵投大廈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人(簽字):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人(簽字): | ||
開戶銀行: | 威海市商業銀行濟南高新區支行 | 開戶銀行: | |
銀行帳號: | ****************** | 銀行帳號: | |
時 間: | 年 月 日 | 時 間: | 年 月 日 |
訂貨明細表
買方: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招標編號:**-****-****-****
賣方: 包 件 號:****
序號 | 物資名稱 | 出廠電梯編號 | 標準或圖號 | 計量單位 | 需求數量 | 維修配件(元) | 維修人工費(元) | 維修單價 | 維保費(元) | 合價(元) | 不含稅價格=*/(*+**%)+*/(*+*%) | 完成時間 | 交貨地點 |
* | * | * | *=*+* | * | *=**(*+*) | ||||||||
*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 | 自動扶梯 | 見原合同 | 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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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到站合計人民幣大寫: | |||||||||||||
維修費稅率:** %, 維保費稅率: * %。 |
注明:*.結算按照甲方相關規定執行。*.乙方向甲方提報維修方案及人員配置。*.最終以買方實際需求和買賣雙方實際維修簽認單為準,進行最終結算。
在合同中,有關名詞和術語按下列解釋:
*.*“合同”指買方和賣方之間達成的協議,包括合同協議書及所有的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對賣方與買方都具有約束力。
*.*“合同總價”指根據本合同約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物資”指根據本合同約定,賣方須向買方提供訂貨明細表中規定的所有物資。
*.*“服務”系指根據本合同約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伴隨服務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買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并與賣方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賣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并與買方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施工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具體使用合同物資的單位。
*.*“建設項目”指投標人須知中所指的招標項目,具體項目名稱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
*.*“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作為合同物資到達施工現場驗收單位之*。
*.**“賣方代表”指賣方委派的負責與買方等相關單位聯系的人員,具體人員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
*.**“日”指日歷日。
*.**其他,在“專用合同條款”中補充。
*.*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資應符合技術規格書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除非技術規格書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沒有買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技術規格書、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沒有買方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第*.*款所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第*.*款所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及全部復制件還給買方。
*.*賣方應保證,買方使用本合同物資或物資的任何*部分時,免受第*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有發生,賣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以及由此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買方負責督促和檢查賣方的合同履行情況。
*.*賣方應按項目設賣方代表,負責物資生產、供貨、質量檢驗、交接、調試、技術服務(含售后服務)等環節的業務協調以及與買方、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的聯絡,并在合同生效后**日內向買方書面提供賣方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書。
*.*賣方代表的變更、撤銷應獲得買方的書面認可。買方有權根據賣方代表的工作情況,提出撤換人員的要求。賣方應根據*.*款的要求盡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員,在新任人員到位前原賣方代表繼續承擔*.*款的職責。
*.*在合同簽署后*日內或發貨前**日,買方向賣方提出月供應需求計劃(訂單)。
*.*賣方收到月供應需求計劃(訂單)后*日內,賣方應向買方提交可行的生產、運輸、供應方案。如買方認為需要調整,賣方應根據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賣方應根據供應需求計劃,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買方提交進度報告。進度報告應包括:
(*)生產供應安排計劃;
(*)實際完成進度與計劃完成進度的比較;
(*)如果實際進度比計劃進度滯后,應給出原因及改進措施。
*.*在交貨前,賣方應按合同要求對物資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全面詳細的檢驗,并出具*份證明物資符合規定的檢驗證書,此證書將作為付款和運營交接的初步證據,但不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定論,也不作為對抗買方對產品質量、規格、數量或重量異議的證據。賣方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檢驗證書后面。
*.*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制造廠的所在地、交貨地點或物資的最終目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制造廠的所在地進行,買方或其代表有權參加在交貨之前對物資的檢驗與測試,賣方應免費提供工作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術資料、檢測工具和儀器。
*.*賣方提供的全部物資均應按技術規格書規定進行包裝,包裝應適應運輸、裝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銹等需要,確保物資安全無損運抵合同約定地點。
*.*物資的包裝、標記和證件,須符合《產品質量法》及技術規格書規定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符合買方的合理要求。
*.*由于物資包裝不當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物資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如因賣方原因造成合同物資的誤運,賣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相應費用。
*.*賣方負責辦理物資在運抵目的地途中的運輸和保險;如賣方負責安裝的,則物資運抵現場現場移交后的保險責任仍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將物資完好無損地運送到合同約定地點。
*.*物資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并由賣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賣方應按買方約定組織供應,合同物資應在要求的時間前送達交貨地點。
*.*賣方應在物資裝車/船前**小時之內以傳真形式將合同號、物資類別/名稱、數量、運輸工具名稱、車/船號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
**.*賣方應隨同每批物資發運附*份發貨物資清單、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書等必要文件。
**.*物資運抵交貨地點后,買賣雙方及施工、監理單位應按賣方提供的發貨物資清單對到貨數量、外觀、規格型號、合格證等進行核對。如發現包裝破損,應作出記錄并立即檢查,確認是否對物資本身造成損傷。如確認對物資本身造成了損傷,賣方應及時更換被損傷的物資,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補救以達到物資出廠的標準。
**.*物資經驗收合格后,買方向賣方出具驗收單據。此驗收合格的單據不作為判定物資質量的依據。
**.*買方出具驗收單據后,物資所有權轉移給買方,但并不解除賣方對其物資應負的質量責任。
**.*買方有權對驗收合格后的物資交有資質的檢驗部門檢驗,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物資不能滿足技術規格的要求,賣方應及時更換,或者根據買方要求對缺陷免費進行修復以滿足技術規格的要求,并承擔該部分檢驗費用。
**.*買方在物資到達最終目的地后對物資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資的權利應不會因為物資在從賣方制造廠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或所有服務,包括“專用合同條款”與技術規格書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實施或監督所供物資的現場組裝和/或試運行;
(*)提供物資安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為所供物資的每*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在雙方商定的*定期限內對所供物資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在賣方制造廠和/或在現場就所供物資的安裝、試運行、運行、維護和/或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行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買方從賣方選購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
(*)在備件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格。
**.*賣方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技術規格書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賣方按照合同約定在交貨點驗合格后,憑以下所列單證按月向買方結算貨款。
(*)已交貨且未結算物資的全額發票、運雜費發票及付款申請書;
(*)買方出具或認可的驗收單據;
(*)“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單據。
(*)維保費用根據維保合同相關約定支付。
**.*買方收到**.*所列的單據,按合同條款約定對單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作為支付的依據。經買方審核確認后,由買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支付貨款。
**.*賣方向買方保證嚴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物資和服務。
**.*賣方保證合同項下的所有物資是采用先進的工藝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資及其組件應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術規格書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技術標準的要求。由于工藝或材料的問題而導致物資的任何缺陷,賣方對此負責。
**.*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內所發現的缺陷,由買方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在*日或通知要求的期限內到達現場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給予免費維修或更換。
**.*賣方保證對由于生產制造及未交付買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資的任何缺陷負責,賣方收到買方關于物資缺陷書面通知時,保證迅速進行缺陷修補、更換,其費用買方均不負責。
**.*賣方應保證其是合同所供物資的合法持有者,使買方免于因使用合同物資受到第*方侵權的訴訟。如買方因使用合同物資受到第*方的訴訟,賣方應在買方的協助下自費處理與第*方的訴訟并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費用和損失。
**.*賣方保證,若在合同履約中發生不良行為,接受買方按照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對賣方進行信用評價。
**.*賣方應對所提供物資的質量負責。
**.*在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買方不為此而另行支付費用。
**.*賣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的,買方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或質量保證期滿后*個月內不計息按規定返還進度款。如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糾紛,且質量糾紛的解決日期超出質量保證期,則進度款待糾紛最終解決后**日內不計息付清;支付前,買方有權扣除因質量糾紛而遭受損失及支付的費用;如果進度款不足以彌補買方前述損失和費用的,賣方還應另向買方補足前述損失和費用。但進度款的支付并不免除賣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責任。
**.*賣方在合同物資質量保證期外但在壽命期內提供的其他服務,費用由買賣雙方商定。
**.*監造
**.*.*買方對“專用合同條款”指明的物資實施駐廠監造。
**.*.*買方應安排監造人員就產品從原材料到產成品的全部生產工藝及檢測過程實施駐廠監造。
**.*.*駐廠監造人員根據本合同對物資制造的質量保障體系、原材料及外購件的采購質量、產品工藝方案與工序質量控制計劃、關鍵工序控制點設置情況、質量檢驗與試驗的設備儀器、包裝技術方法與貯存場所、檢查與分析質量記錄等實施檢查監督,賣方須給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監造工作條件。
**.*.*監造物資通過賣方檢驗合格,并在其合格證書經駐廠監造人員加蓋監造專用章之后方可發往交貨地點。賣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如對駐廠監造人員的工作有不同意見,可向買方反映,通過買方協調解決。
**.**般情況下合同約定內容不予調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買方按實際需要須對合同物資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交貨期進行調整,可依據工程進度提前**日書面向賣方發出變更通知,賣方應予執行。發生調整的,買賣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
**.*如果數量發生變化,根據合同約定的價格調整合同金額。
**.*如果交貨地點發生變化,根據運輸里程和運輸單價重新計算運雜費,并相應調整合同金額。
**.*因工程實際原因導致物資規格型號發生變更,買賣雙方應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合同“訂貨明細表”中有適用于變更規格型號的,采用該規格型號的出廠單價;
(*)合同“訂貨明細表”中無適用于變更規格型號,但有類似規格型號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規格型號的出廠單價,由買賣雙方商定變更規格型號的出廠單價;
(*)合同“訂貨明細表”中無適用或類似規格型號出廠單價的,可按照成本加利潤原則或參考同期市場價,由買賣雙方商定變更規格型號的出廠單價。
**.*追加采購金額累計調整幅度*般不超過原始合同總金額的**%。
**.*買方要求調整物資規格、數量或者變更交貨地點的,賣方可以申請延長履約時間并書面通知買方,買方同意后執行。
**.*在沒有買方事先書面許可的情況下,賣方不能分包。
**.*賣方不得轉包合同物資。
**.* 賣方不得外購或異地生產合同物資,必須為賣方注冊地本廠生產的產品。
**.*如果賣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買方可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同意按買方要求采用下列*種或兩種結合起來的方式承擔賠償事宜。
(*)賣方同意退貨并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車費、退回物資所發生的其他費用以及違約扣款;
(*)用符合合同約定的新物資更換或修復有缺陷的物資,賣方應承擔更換和修復發生的*切費用和風險。如果該缺陷出現在質量保證期內,則同時延長所更換或修復物資的質量保證期。
**.*只要買方的索賠通知是在質量保證期滿后第**日以前提出的,索賠便應被認為是有效的,但并不排除買方在質量保證期滿**日后依據法律規定主張權益。
**.*若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通知后**日內未予回復,該索賠要求應視為被賣方接受。
**.*若賣方未能按**.*款規定方式在約定時間內消除質量缺陷,買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該質量缺陷,由此而產生的*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在合同有效期內,若賣方執行合同遇到無法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估,并書面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
**.*除合同條款第**.*、**.*款約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在不影響買方行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買方有權從應付貨款、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周的賠償費按遲交物資貨款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計扣,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條的約定終止合同。
**.*在買方對賣方下列任*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根據合同條款第**.*、**.*款的約定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資,且在買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時限內仍未履行;
**.*.*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款等其他義務;
**.*.*如果賣方所提供物資存在質量問題且被行政監督部門或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禁止使用或強制召回;
**.*.*如果買方有充分依據證明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即屬于下述定義條件:
(*)“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來影響買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弄虛作假、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買方利益的行為。
**.*第**.*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下的合同終止應按照第**.*款規定辦理。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款的約定,終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買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物資類似的物資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因購買類似物資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在終止部分合同情況下,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賣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買方提交履約擔保,履約擔保用于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履約保證金金額*般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
**.*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合同物資最后*批交貨驗收后*個月。
**.*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物資最后*批交貨驗收后*個月內無息退還。
**.*履約保證金因賣方原因導致物資交貨時間延長,其履約擔保有效期應相應延長。
**.*發生下列之*者,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賣方發生**.*款所列的違約行為之*而由買方提出完全終止合同的要求;
(*)賣方不履行實質性的投標承諾。
**.*履約保證金的退還或不予退還并不免除賣方對已交付物資的質量保證責任。
**.*如果合同任何*方受諸如戰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合同*方應將此類事件的發生通知合同另*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日內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合同另*方。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合同*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任何合同義務的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責任。但該合同方應盡快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的情況通知合同另*方。
**.*合同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日,合同任何*方均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稅法征收的與賣方合同執行有關的*切稅費由賣方支付。
**.*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買賣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解決不成的,向買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本合同于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上簽字時間起開始生效。
**.*下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技術規格書(含技術聯絡會議紀要及承諾資料);
(*)訂貨明細表;
(*)履約保函;
(*)廉政協議書。
**.*買賣雙方通過代表聯絡合同執行有關事宜,*切交往函電均應為書面形式。
.定義
買方: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坤順路****號鐵投大廈
聯系人:李濱
電話: ****-********
電子郵箱地址:*******@***.***
*.*賣方:
單位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地址:
*.* 施工單位:
單位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地址:
建設項目:
*.*監理單位:
單位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地址:
*.**賣方代表:
姓名:
電話:
電子郵箱地址:
補充:
伴隨服務
**.*賣方必須提供的伴隨服務有:
(*)賣方應負責對買方的日常維護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設備的督導安裝及其他售后服務。
**.備品備件
**.*賣方提供∕不提供備品備件。(招標人根據需要選擇)
提供的備品備件項目、規格型號、數量見“技術規格書”。(如需賣方提供備品備件時)
**.合同結算和付款
**.*賣方按照合同規定在交貨點檢驗合格后,憑以下所列單證按月向買方結算貨款。
(*)維修工程量簽認單及全額發票;
(*)買方出具或認可的驗收單據。
(*)維保費用根據維保合同相關約定支付。
**.*賣方將**.*所列單據送交買方,經買方按合同條款約定對單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實,確認無誤后,作為支付的依據。
**.*支付約定:簽訂合同后支付**%維修費預付款(不含維保費);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扣除維修費預付款后,支付至甲方簽認完工維修費的**%;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取得合格證)支付至甲方簽認完工維修費的**%;剩余*%的維修費進度款在質量保證期滿后**天內,確認無任何質量問題時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保證
**.*質量保證期為工程驗收開通后 * 年,自工程驗收開通之日起計算。
**.質量保證
**.*賣方應對所提供物資的質量負責。賣方因提供質量不合格的產品,造成買方工地停工待料、工期延誤等問題,應按**.*誤期賠償費條款進行賠償。
**.*賣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的,質量保證期滿后*個月內不計息退還進度款。但進度款的支付并不免除賣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責任。
**.*實施駐廠監造的合同物資為: / 。
**.*合同物資的檢驗檢測按照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執行,賣方應配合買方或者買方委托的供應服務機構在合同物資生產過程、施工現場隨機取樣進行檢驗檢測。
施工現場隨機取樣的檢驗檢測,若第*次出現檢驗檢測不合格,檢驗費用由賣方負擔,該批次貨物按不合格退貨處理并及時補充新貨、不影響施工進度,由此引起的其他責任按相關規定處理。若第*次出現檢驗檢測不合格,檢驗費用由賣方負擔,自動終止合同,同意買方扣除履約保證金,賣方賠償買方及施工單位等相應損失。
**.變更及合同修改
**.**般情況下合同約定內容不予調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買方按實際需要須對合同物資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交貨期進行調整,可依據工程進度提前**日書面向賣方發出變更通知,賣方應予執行。發生調整的,買賣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
**.*如果數量發生變化,根據合同約定的價格調整合同金額。
**.*如果交貨地點發生變化,根據運輸里程和運輸單價重新計算運雜費,并相應調整合同金額。
**.*因工程實際原因導致物資規格型號發生變更,買賣雙方應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合同“訂貨明細表”中有適用于變更規格型號的,采用該規格型號的出廠單價;
(*)合同“訂貨明細表”中無適用于變更規格型號,但有類似規格型號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規格型號的出廠單價,由買賣雙方商定變更規格型號的出廠單價;所有提升高度允許在業主下達供貨清單之前進行調整,當提升高度在±*****的范圍內,在不影響配置變動的情況下,不得對合同單價進行調整,也不增加額外的費用;
(*)合同“訂貨明細表”中無適用或類似規格型號出廠單價的,可按照成本加利潤原則或參考同期市場價,由買賣雙方商定變更規格型號的出廠單價。
**.*追加采購金額累計調整幅度*般不超過原始合同總金額的**%。
**.*買方要求調整物資規格、數量或者變更交貨地點的,賣方可以申請延長履約時間并書面通知買方,買方同意后執行。
**.誤期賠償費
賣方有下列情形之*的,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據本合同約定向賣方索賠:
**.*.*以各種理由拒絕接收買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物資發貨計劃。
**.*.*賣方累計*次不能保證供應,經買方書面催告后,在合理時間內仍未供貨。
**.*.*賣方在實際供應過程中出現*次供應不及時而造成工地停工待料。
**.*.*供應的物資為假冒產品或累計*次出現施工現場檢驗不合格。
**.*.*賣方有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
**.履約保證金
**.*賣方應在合同簽訂前*個工作日內,向買方提交合同總價**%的履約保函。
維保合同
****年日常維護保養合同
合同編號:
甲 方(委托方): 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 所:
乙 方(維保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 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使 用 說 明
*.本合同適用于鐵路乘客扶梯、載貨扶梯、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及雜物扶梯的日常維護保養事項。
*.維保單位必須是扶梯制造單位或者其授權的依照法律規定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
*.日常維護保養:對扶梯進行的清潔、潤滑、調整、檢查和修理等保證扶梯正常運轉的日常維護或保養性工作。其中清潔、潤滑不包括部件的解體,調整只限于不會改變任何安全性能參數的調整。
*、根據雙方協商,填寫合同文本留白內容。文本留白處均需進行填寫,若經協商認為無需填寫的,請填寫“/”。
*.合同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條其他事項處進行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鐵集團相關管理規定。
鑒于乙方具有扶梯安裝(含修理)資質,為保證甲方扶梯高質量安全運行,延長扶梯使用壽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 **-****)《電梯維護保養規則》(*** *****-****)《鐵路客運電梯安全監督檢查辦法》(鐵總安監〔****)***號)《鐵路客運電梯管理辦法》(鐵總運[****]***號)等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外資企業,未使用農民工)對扶梯進行預防性專業維護保養等事宜,經協商達成*致簽訂本合同。
第*條 維護保養的扶梯明細
序號 | 扶梯品牌型號規格 | 提升高度 | 數量 | 標準單價(元/年) | 折扣單價 (元/臺/年) | 折扣合計(元/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計 | |||||
第*條 維護保養方式和頻次
□清包:只提供維保所需工具和勞務,不提供任何免費扶梯*部件;
□半包:提供維保所需工具和勞務,并免費提供單價在人民幣***元及以下(含維保用潤滑油等油品、梯級導向塊與圍裙板自動注油
壺等)扶梯*部件;
√全包:提供維保所需工具和勞務,并免費提供扶梯*部件。
服務方式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應提供本合同扶梯設備保養和維修所需*部件的價格和人工費用明細表,經甲方確認后作為合同;全包的,應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維修工作的費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乙方對上述扶梯的維護保養按照至少每**日維保*次的頻次落實。
第*條 維護保養期限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條 維護保養內容
乙方依據扶梯型號,按照《扶梯維護保養規則》(*** *****-****)規定的維保內容,制定維保方案、落實工作要求,實施扶梯維保。每次維護保養操作完畢,記入維保記錄,及時歸入扶梯安全技術檔案。
第*條 維護保養標準
《扶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 -****)、《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扶梯維護保養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扶梯) *、*、*級資質規定,為扶梯維保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標準,同時執行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實際情況,制定的不低于上述基本要求和標準并且適用于所維保扶梯的工作要求,具體見本合同第*條。保證所維護保養扶梯的安全性能。維護保養期間,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第*條 維護保養費用
總價(含增值稅):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其中,不含稅價 元,稅率*%,增值稅 元。
以下為另收費項目:
(*)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法定定期檢驗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配合檢驗工作。
(*)甲方對設備保管和使用不當,導致的電/扶梯設備部件丟失、損壞的。
(*)人為破壞、水災、水淹、水浸及不可抗拒之原因導致設備需要清理、維修及更換*件、部件等。
(*)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規定發生改變需增減安全裝置時,由甲方支付增減安全裝置的人工和材料費。
(*)扶梯轎廂(包括照明)內圍壁及其裝飾面板,轎頂裝飾及面板,轎內地面的裝飾,轎門、廳門面板及裝飾等日常衛生的清理。
(*)扶梯附加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包括:機房、井道、地坑的防水措施;土建維修翻新;井底隔離網;機房電源;防雷系統;機房、井道排(通)風;監控攝像;消防設備等非乙方設備)。
(*)其他:
上述費用以實際發生為準。
第*條 結算方式
(*)甲方按(□月 √季度 □半年 □年)支付維保費,具體支付時間和應付金額為:收到乙方發票并內部流轉審批結束后支付:大寫 元整(小寫: 元)。雙方約定季度維保費用的**%作為甲方對乙方工作質量的考核費用,付款前甲方對乙方維保服務質量進行評價、考核,實付款=應付款-考核款。
(*)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出具□普通稅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本合同款項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支票支付□ /方式支付。付款方可以使用票據作為結算方式,票據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賬戶信息
乙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甲方增值稅發票開票信息如下:
發票單位名稱:
統*社會信用代碼: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單位地址:
電 話:
任何*方如需改變上述賬戶信息,應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方。如*方未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而遭受損失的自行承擔,若使另外*方遭受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第*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發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議。監督經乙方維保后的扶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標準和扶梯制造單位的技術要求,監督扶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有權要求乙方保障扶梯的正常運行。乙方的維護保養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在維護保養記錄上簽字;有權根據《青島站客運設施設備委外維保考核管理辦法》(見)相關規定及考核標準對乙方進行考核。
(*)有權檢查受乙方委派為本單位扶梯提供維保服務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有權拒絕無證人員開展維保活動。有權要求乙方人員服從本單位現場安全管理,對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除國家規定的法定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外,有權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或第*方中介機構對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維保工作的情況進行評定。
(*)配備扶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扶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負責扶梯鑰匙的使用管理。
*.負責對乙方的維護保養記錄、修理記錄簽字確認。
*.負責對乙方提交的扶梯安全隱患提示單簽字確認。
*.如果更換扶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在扶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乙方。
(*)應當為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維保費。
第*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資料。
(*)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影響扶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有權對甲方的維護保養質量考核提出異議和申辯。
(*)對其維保扶梯的安全性能負責。對新承擔維保的扶梯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應當進行確認,維保后的扶梯應當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并且處于正常的運行狀態。
(*)按照本合同、有關法律法規、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以及扶梯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維保計劃和方案,確保維保扶梯的安全性能。在節假日、暑運、春運、特殊任務及鐵路重點運輸時期開始之前,根據甲方事先通知要求,提高維保級別進行維保,即半月增為季度、季度增為半年,半年增為年度,且應使用增加后的維保項目記錄單,下次維保級別按維保計劃不變。
(*)協助使用單位制定扶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至少針對維保的不同類別(類型)扶梯進行*次應急演練。
(*)設立**小時維保值班電話,在青島紅島站設*人駐站維保,接到扶梯困人或其他故障報告后,維修人員及時抵達所維保扶梯所在地實施現場救援或維修,紅島站抵達時間不超過**分鐘。
(*)扶梯出現故障,乙方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組織排除故障,*般應在*小時內修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立即修復時,乙方需向甲方出具書面報告,說明原因、維修方案及修復時間,原則上不能超過 **小時。遇需更換配件等原因超過**小時的,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修復時間。
(*)對扶梯發生的故障等情況,及時進行詳細的記錄,記錄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扶梯的基本情況和技術參數,包括整機制造、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單位名稱,扶梯品種(型式),產品編號,設備代碼,扶梯原型號或者改造后的型號,扶梯基本技術參數。
*.使用單位、使用地點、使用單位內編號。
*.維保單位、維保日期、維保人員(簽字)。
*.扶梯維保的項目(內容)、故障原因,進行的維保工作,達到的要求,發生調整、更換易損件等工作時的詳細記載。
(*)建立每部扶梯的維保記錄,*式兩份,雙方各執*份,并且歸入扶梯技術檔案,檔案至少保存*年。
(**)與承擔維保的作業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將名單和資格證復印件加蓋乙方單位公章報甲方備案,發生人員變更的,需于變更后*個工作日內經前述程序報甲方備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要求,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要求,作業人員應當具有扶梯維修項目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培訓和考核記錄存檔備查。
(**)每年度至少進行*次自行檢查,自行檢查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驗之前進行,自行檢查項目根據使用狀況決定,但是不少于年度維保和扶梯定期檢驗規定的項目及其內容,并且向使用單位出具有自行檢查和審核人員的簽字、加蓋維保單位公章或者其它專用章的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
(**)安排維保人員配合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扶梯的定期檢驗。
(**)在維保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告知扶梯使用單位;發現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現場維保時,如果發現扶梯存在的問題需要通過增加維保項目(內容)予以解決的,應當及時與甲方協商相應增加并及時調整維保計劃與方案。
(**)如果通過維保或者自行檢查,發現扶梯僅依靠合同規定的維保已經不能保證安全運行,需要改造、維修或者更換*部件、更新扶梯時,應當向甲方書面提出。所更換的*部件必須同時提供相應的型式試驗報告、型式試驗合格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或廠家證明)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應當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扶梯維護保養許可證。
(**)現場作業人員不得少于兩人,且應當取得相應資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作業中做好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建立回訪制度(包括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維修質量、是否按照規定實施維護保養等)。
(***)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轉包。
(***)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工作人員及設備在維保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第*方人身、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規章及扶梯維保所遵守規則規定的乙方應履行的其他職責。
(***)積極響應甲方的維護保養質量考核,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抵觸。
第*條 違約責任
(*)*方當事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方,并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單方面擅自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標的額**%的違約金。
(*)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扶梯年檢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擔扶梯復驗費用,因此導致扶梯停機不能使用的,每停機*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第(*)項規定的,每逾時**分鐘的,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因乙方維護保養原因發生人員被困,給被困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未取得或喪失相應的扶梯維護保養資質,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任何*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給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以及*方在履約過程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締約條件、談判內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內容,除非提供方書面明確說明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構成其“保密信息”。信息獲取*方保證應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護該等保密信息免受公開,不向任何第*方公開該等保密信息,并且除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應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方對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護效果。因*方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該等保密信息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
(*)未經對方同意,任何*方不得對對方的保密信息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對方要求或在雙方的業務關系終止時,應立即向對方歸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該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
(*)任何*方對于保密信息的義務應延續至該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為公開信息。
(*)上述保密規定不應當適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方有書面記錄可以證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該等信息之前已經知曉該信息;收到信息的*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保密義務即從其他渠道獲得的公開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方從對該等信息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方獲得的信息。
第**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結束之前任何時候,如果發生任何合同簽訂時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重大傳染性疾病以及戰爭等不可抗力情形,雙方協商*致后可決定暫緩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
(*)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影響*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不視為違約。
(*)本合同任何*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另*方,并在其后的**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及其持續的充分證據。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雙方應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否則,未采取合理努力方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條 通知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送達對方,受送達方應即時簽收。如由于受送達方的原因不能送達或受送達方拒絕簽收的,送達方可采用掛號信或者郵政特快專遞郵寄送達,郵件寄至本合同記載之地址時,即視為送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方變更聯系人或通信地址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另*方。未書面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雙方確認以下地址為相關通知、法律文書等的送達地址:
甲方確認的送達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雙方上述送達地址適用范圍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間各類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民事訴訟程序的*審、*審、再審和執行程序。
第**條 爭議解決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達成*致的,雙方約定采取下述第〔*〕種爭議解決方式: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屆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按照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規定調解解決。
第**條 合同生效條件及文本數量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文本*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條 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堅決杜絕違法違紀和不廉潔問題的發生。
(*)本合同項下、訂單及其他文件(如有)構成本合同之*部份,如有沖突時,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本合同產生的債權,乙方不能向第*方轉讓和質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銀行保理、應收賬款質押等)。
(*)因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導致稅費變化的,雙方可根據稅費變化情況對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調整。
(*)其他約定:
*:青島站客運設施設備委外維保考核管理辦法
*:迅達扶梯*部件價格表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 (甲方名稱)與 (乙方名稱) (合同編號: )簽署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委外設備維保考核管理辦法
第*章 總則
第*條 為加強客運設施設備維護工作,規范委外維保單位管理,確保旅客服務設施設備狀態良好,依據《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客運設備設施委外和聯合維護保養管理辦法》(濟鐵客函〔****〕***號)和《青島站客運設施設備管理實施細則》(青站客〔****〕
***號),制定本辦法。
第*條 本辦法適用于車站客運設施設備委外維保單位考核。
第*條 本辦法所稱客運設施設備,是指在車站內用來辦理客運業務的設施設備,包括辦理客運業務的車站站舍、站場及安全設備、服務設備及附屬設施及辦公設備。車站客運設施設備按照性質分旅服系統,客票系統,實名制核驗系統,空調系統,時鐘系統,廣播系統,監控系統,動、靜態引導系統,低壓配電系統,***系統,智能照明系統,客車上水系統,客車吸污系統,排污系統,能源管理系統,消防系統,特種設備,加壓泵站等。
本辦法所稱委外維保單位,是指委托其為客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保養的單位,為車站提供客運設施設備及維保服務的法人及其他組織。
第*條 車站客運設施設備管理領導小組是客運設施設備委外維保單位信譽評價管理的執行部門,負責監管質保期內設施設備廠商及質保期外委外維保單位的工作質量,科室、客運車間(客運車間、北客運車間,下同)、高鐵站要加強日常維保質量的監督,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報評價報告。
第*章 日常管理
第*條 委外維保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具有專業化的技術服務團隊并具有長期相關系統和設施設備維保服務的信譽和能力。
*.具有完整的客運設施設備維保和故障處理技術方案。
*.具有健全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護措施。
*.具有維保工作所需要的信息化技術支撐手段,以及相關備品備件、檢測設備、維保工具等。
*.具有故障快速響應機制和能力。
*.具有鐵路行業相關從業經歷。
*.業績良好,無不良信譽記錄。
第*條 維保管理內容:
*.管理制度。建立客運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和相關安全保密制度,根據崗位職責,確定相應的管理使用權限和維保責任。
*.管理臺帳。設立客運設施設備故障及處理登記臺帳,按要求及時登記,建立健全相關客運設施設備的技術資料、檔案。
*.巡視檢查。按照合同規定安排專業人員對客運設施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客運設施設備使用人員要將本崗位的設施設備檢查納入交接班內容。
*.故障報修。客運車間、高鐵站應建立日常報修制度,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與委外維保單位建立日常聯絡機制,確保客運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時得到及時維修。對發現的故障,客運車間、高鐵站要及時通知委外維保單位,并采取有效手段對故障做好各項防護工作及應急措施,爭取將損失降至最低。如客運設施設備損壞嚴重、可能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應在第*時間上報客運科、設備信息管理中心。
*.維保考核。各科室、客運車間、高鐵站應根據客運設施設備維保工作開展情況,對委外維保單位進行評價考核,針對各類客運設施設備維護要求和特點,要將組織保障、軟件管理、運行監控、維護維修、故障處理、應急處置、安全檢查、停機檢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等作為對委外維保單位日常考核的主要內容,并將評價考核結果報設備信息管理中心。車站和委外維保單位要接受各上級部門的監督管理,及時整改問題。
*.責任追究。因委外維保單位的維保作業不當造成車站設施設備損壞,由其承擔責任,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因委外維保單位的維保作業造成鐵路行車事故、旅客人身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事故等,應按照法律法規及鐵路有關規定處理,追究委外維保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如因旅客或其它原因造成客運設施設備損壞,由車站客運設施設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處理,查明原因并追究相關人員賠償責任。
第*條 針對各類客運設施設備維護要求和特點,要將組織保障、軟件與管理、運行監控、維護維修、故障處理、應急處置、安全檢查、停機檢修等作為對委外維保單位日常考核的主要內容,并以此明確相關考核標準。
*.服務時限。設備信息管理中心將與委外維保單位簽訂的合同復印件下發客運車間、高鐵站。委外維保單位應根據合同約定的客運設施設備故障響應時間標準,通過強化內部管理、科學組織日常維護作業,保證維保處理工作按時完成。
*.維保質量及內容。委外維保單位應實行對維保設施設備定時巡檢的制度,明確維保范圍和內容,并健全相關管理臺帳;按規定完成年度深度維保計劃;遇春運、暑運、黃金周、小長假等旅客運輸高峰前,委外維保單位應對其維保設施設備進行重點檢查,并加強值守維護力量。
*.作業安全。委外維保單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維護作業過程安全。
第*條 委外維保單位存在的下列行為,應納入不良行為管理范圍:
*.物資采購。委外維保單位在參加物資采購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集團公司、車站管理要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干擾、破壞鐵路維保市場秩序,轉包、分包或者變相轉包、分包維護保養業務等情況要列入不良行為記錄。
*.設備供應。委外維保單位無法在規定時間完成合同內容,或提供的客服設施設備與合同承諾不符,供應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等情況要列入不良行為記錄。
*.建設施工。供應客運設施設備無法平滑接入,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工程項目,建設施工不遵守集團公司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情況要列入不良行為記錄。
*.維保質量。維保頻次、質量不滿足要求,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巡檢,提供的客運設施設備各類軟硬件及管線存在質量問題等情況要列入不良行為記錄。
*.故障修復。應急響應遲緩,客運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未按約定時間到達或未按約定時間修復,未按時提交故障修復報告等情況要列入不良行為記錄。
第*章 考核評價
第*條 對委外維保單位的考核評價:
“不良行為記錄”是委外維保單位信譽評價扣分的重要依據,委外維保單位是否曾經有“不良行為記錄”,作為委外維保單位招標資料預審的重要內容。設備信息管理中心要在維保合同條款中對不良行為進行明確約定,將維保響應時間、維保巡視情況、故障處理情況等內容納入其中,并明確考核分值。委外維保單位發生“不良行為”視情節及造成的后果給予相應處理。
*.由于委外維保單位的不良行為,對客運設施設備正常使用造成影響的,取消其半年至*年的維保資格。
*.同*委外維保單位發生兩次以上不良行為或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委外維保單位資格。
在簽訂維保合同時,約定客運設施設備年度維保費用總額的**%作為車站對委外維保單位工作質量的考核費用。
*.車站設備信息管理中心作為客運設施設備維護日常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各類客運設施設備維保的日常考核工作,依照相關考核標準,對委外維保單位的工作質量進行考核。
*.客運設施設備日常考核實行季度兌現制度,客運車間、高鐵站季度末月**日前匯總上報本季度考核結果,車站每季度召開考評會,對客運設施設備日常維保工作質量進行評分考核,并將考核情況通知委外維保單位。
*.委外維保單位對車站的季度評分考核情況有異議時,可在接到評分考核通知后*日內向車站提出申訴。對委外維保單位有關考核申訴報告,車站組織專人進行復議。
第*條 委外維保單位不良行為實行動態管理,委外維保單位不良行為認定后,車站客運設施設備管理領導小組在*日內報集團公司客運部記錄備案。
第**條 科室、客運車間、高鐵站應督促委外維保單位對不良行為進行整改,并按合同約定追究委外維保單位違約責任。
第**條 車站將對委外維保單位不良行為報集團公司客運部進行通報公示,督促委外維保單位守信履約,提高服務水平,不良行為通報結果在集團公司客運系統范圍內適用,影響合同續約和維保服務采購。
第**條 本辦法自****年*月*日起發布實施,由設備信息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站(車間)** 年 季度客運設施設備維保評分考核表 | ||||
委外維保項目: | 年 月 日 | |||
順號 | 考核項目 | 考核項點及標準 | 考核情況 | 備注 |
* | 組織保障:*分 | *.委外維保單位工作負責人或相關人員職責不明確的,扣* 分; | ||
*.委外維保單位在現場維護工作時未確定維護主管、維護組長或人員未到位的,扣*分。 | ||||
*.車站日常故障報修,委外維保單位無響應,*次扣*分,兩次無響應扣*分,** 小時內無法取得聯系扣*分。 | ||||
* | 軟件管理:**分 | *.未按要求,及時對相關系統的軟件進行升級,每次每站扣*分; | ||
*.對因未升級而影響運輸生產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每站扣*分; | ||||
*.影響運輸生產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此項不得分。 | ||||
*.委外維保單位軟件升級未指定人員,未明確升級要求或無臺帳登記等的,每次扣*分。 | ||||
* | 運行監控:**分 | *.委外維保單位未按工作量合理安排維保人員,每站每次扣*分。 | ||
*.委外維保單位維保人員未按計劃進行巡視檢查,每次扣*分。 | ||||
*.委外維保單位維保人員未及時填寫巡視記錄、監控報告或內容不能反映運行情況的,每次扣*分。 | ||||
*.委外維保單位維保人員對車站反映的問題或故障,* 天內不響應,每發生*次扣*分;問題或故障較嚴重,又無信息反饋或解決方案的,每次扣*分;反復出現的同類問題或故障,* 個工作日內未提供問題原因分析或無解決方案的,每發生*次扣*分。 | ||||
* | 日常維護:**分 | *.未制訂年度巡檢、維護和保養工作計劃,每次扣*分。 | ||
*.維護工作未按年度工作計劃執行,每項扣*分。 | ||||
*.未建立維護、維修記錄等工作臺帳的,扣*分。 | ||||
*.委外維保單位維保人員進行計劃內維保作業前,應通知車站確認,未經車站同意擅自作業的每次扣*分。 | ||||
*.維保作業未按規定的工藝、流程、標準進行,或維保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每次扣*分。 | ||||
*.設備維保需拆移車站客服設備及主要配件的,需征得車站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拆移的,每次扣*分。 | ||||
* | 故障處理:**分 | *.接到車站報修通知后,維保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位,超過** 分鐘扣*.*分,超過** 分鐘扣*分,* 小時以上扣*分;情節嚴重的扣*分。 | ||
*.服務器、核心交換機、路由器等設備發生故障接到報修后,* 小時內未恢復扣*分,* 小時以上每增加* 小時增扣*分。 | ||||
*.影響生產的故障** 分鐘內未修復扣*分,** 分鐘以上每增加** 分鐘增扣*分。 | ||||
*.核心系統軟件問題* 小時內未修復扣*分,* 小時以上每增加* 小時增扣*分。 | ||||
*.重要故障處置結束后無分析整改報告,扣*分。 | ||||
*.故障設備未及時維修或維修不到位影響運輸生產,產生不良后果的,每次每站扣*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此項不得分。 | ||||
* | 應急處置:*分 | *.未制定相關應急處置預案,扣*分。 | ||
*.未按應急預案的要求有計劃的組織應急演練,每次扣*分。 | ||||
* | 安全檢查:**分 | *.未在“春運”、“小長假”、“黃金周”等關鍵時段提前進行安全檢查和設備維護保養的,每次扣*分。 | ||
*.對檢查存在的問題未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的,每次扣*分。 | ||||
*.“春運”、“小長假”、“黃金周”等關鍵時段,未落實人員對車站包保的,扣*分。 | ||||
* | 停機檢修:**分 | *.設備或系統停機檢修,未制訂詳細的實施方案的,扣*分。 | ||
*.終端設備未按要求執行每季度*次(*年* 次)的深度除塵保養,每次扣*分。 | ||||
*.未執行服務器半年進行數據清理、停機切換的,每次扣*分。 | ||||
*.每半年對*** 放電未執行的,扣*分。 | ||||
*.在無技術保障的情況下,對關鍵設備停機維護或檢修,導致設備故障,影響生產時,每次扣*分。 | ||||
* | 備件儲備:*分 | *.車站備品備件儲備數量不足或儲備點設置不合理,扣*分。 | ||
*.設備故障發生后,備品備件未及時更換或運送不及時的,每次扣*分。 | ||||
** | 技術培訓:*分 | *.維保人員未經培訓或未按規定持證上崗的,每人每次扣*分。 | ||
*.維保人員不熟悉現場環境,安排到車站工作,無排除或處理故障能力的,扣*分。 | ||||
*.維保人員未按規定參加車站的相關會議或培訓的,每次扣*分。 | ||||
合計 | ||||
車站(車間)管理人員簽字: 維保負責人簽字: | ||||
注:*.設備信息管理中心依據考核項目,按季度組織客運車間、中間站對委外維保單位的日常工作質量進行評價考核。如*份合同涉及兩個及以上客運車間或中間站,則根據各客運車間、中間站打分情況按站房面積加權平均評分。評分考核表*式*份,加蓋單位公章后,*份留存備查,*份交委外維保單位,另*份報集團公司客運部。 *.委外維保單位如對車站的季度評分考核情況有異議時,可在接到評分考核通知后*日內向車站提出申訴。 *.委外維保單位季度得分在** 分及以上時,免于考核。季度得分在** 分以下時,考核費用全部扣除。 *.委外維保單位季度得分在** 分~** 分,按考核費用的**%,扣除考核費用;** 分~** 分,按考核費用的**%,扣除考核費用;** 分~** 分,按考核費用的**%,扣除考核費用;** 分~** 分,按考核費用的**%,扣除考核費用;** 分~** 分,按考核費用的**%,扣除考核費用。 |
第*節廉政協議書
買方: 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賣方: 蒂升扶梯(中國)有限公司
工程項目名稱: 新建濟南至青島高速鐵路工程
物資品種及包件號:****
為加強鐵路工程建設中物資設備采購的廉政建設,規范、約束買賣雙方的行為,防止違法、違紀和不廉潔問題的發生,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協議書。
*.不得接受賣方或向賣方索取或以借用為名占用賣方的任何財物;不得接受賣方的禮金、禮品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不得接受賣方的任何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不從賣方報銷或支付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承擔的費用;不得接受賣方提供的宴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在婚喪喜慶等活動中不邀請賣方人員參加、不接受賣方的財物。
*.不得利用職務便利向賣方介紹或指定物資分包、轉包單位(或個人)、供應商;不得利用職務便利向賣方推銷或指定使用物資設備等;不得借用、占用賣方車輛。
*.對無法拒絕的賣方及其個人所送的錢物,應在*個月內報告上級紀檢監察組織,并及時退還賣方或上繳紀檢監察組織。
*.對賣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應及時調查處理并反饋結果。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買方行賄;不得向買方送禮金、禮品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不得向買方贈送任何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不得為買方報銷或支付應由其單位或個人承擔的費用;不向買方提供宴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不參加買方人員的婚喪喜慶等活動,不向買方家庭成員及親屬贈送任何禮金、禮品。
不接受買方介紹或指定的物資分包、轉包單位和供應商;不接受買方推銷或指定使用的物資設備,不向買方無償提供車輛等。
*.對買方及其個人索要錢物、介紹或指定物資分包、轉包單位和供應商、推銷或指定使用物資設備、借用占用車輛等行為予以拒絕,并及時主動向本單位(本系統)上級紀檢監察組織報告。
*.對買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應及時調查處理并反饋結果。
買賣雙方不履行各自義務,構成犯罪和違紀的,由司法機關和有關紀檢監察部門按管轄依法依紀處理,所認定的事實和處理結果作為承擔下列約定違約責任的依據。
*.賣方不履行其第*項義務,賣方在*個月內不得進入鐵路建設市場買方管理范圍投標,當期信用評價定為*級,同時取消賣方*個月參與鐵路建設項目投標資格,數額較大的加重處理,若*年內再次發生,取消賣方*個月投標資格,取消投標資格具體事項按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相關通報執行。
買方向賣方索賄,買方向賣方支付違約金*拾萬元(數額由雙方約定,以下同),賣方主動向買方行賄,賣方向買方支付違約金*拾萬元。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采取主動行為先行違反義務*方承擔。
*.買方向賣方索要或主動要求賣方提供買方第*項義務所列錢物和活動,向賣方支付違約金*拾萬元;賣方主動向買方贈送、提供賣方第*項義務所列錢物和活動,向買方支付違約金*拾萬元。
*.雙方違反協議約定的各自第*項義務,經查證屬實的,采取主動行為先行違反義務*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拾萬元。
*.雙方不履行協議約定*-*項義務的,應將責任人調離本項目并按規定予以處理。
*.買賣雙方自覺履行本協議并互相監督,*方不履行協議的,另*方有權利和義務進行舉報。
*方主動舉報另*方,舉報方不承擔上述約定的違約責任,全部由被舉報方承擔,但不免除各自應負的法紀責任。
*.由于雙方單位或工作人員個人行為造成違約的,雙方單位承擔上述約定的違約責任。
*.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方有權向對方上級單位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情況并要求幫助解決爭議。
*.違約方應在有關部門對不履行協議的行為做出處理或結論后**天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雙方有義務將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通報對方。
甲 方: | 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 | 乙 方: | |
(蓋章) | (蓋章) | ||
地 址: |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坤順路****號鐵投大廈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人(簽字):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人(簽字): | ||
聯系方式: | 聯系方式: | ||
時 間: | 年 月 日 | 時 間: | 年 月 日 |
填報單位(公章): | ||||||
供應商名稱 | 組織機構代碼 | |||||
地址/郵編 | 供應商聯系人/電話 | |||||
主要物資 | ||||||
評價指標/分值 | 評分標準 | 得分 | ||||
*級指標 | 分值 | *級指標 | 分值 | |||
產品質量 | ** | 驗收質量 | ** | 經交貨驗收,需要部分退換不合格產品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經交貨驗收,需要批次退換不合格產品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 | ||
運用質量 | ** | 使用過程中產生質量問題,影響整體功能使用、但未導致停工待料或影響生產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鐵路交通*般 * 類事故,扣 * 分/次;發生鐵路交通*般 * 類事故(未構成日常不良行為),扣 ** 分/次,扣完為止; | ||||
產品質量 | * | 質量說明文件未隨料送達,經書面催告后送達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 | ||||
物資采購 | ** | 采購響應 | * | 在保證質量、滿足技術工藝條件下,拒絕提供整機*配件的,扣 * 分/品種,扣完為止;購買招標文件后未參加投標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 | ||
公平競爭 | * | 經查實存在無效或惡意投訴事件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出現報價不嚴肅、隨意行為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供應商信息注冊、變更不及時,扣 * 分/次,扣完為止; | ||||
合同履約 | ** | 供貨及時性 | ** | 按合同及約定要求,物資供應商同類物資延遲供貨,但未影響運營和建設物資供應、未造成停工待料或影響生產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 | ||
供貨準確性 | * | 按合同及約定要求,出現數量短缺、錯誤交付,且不能有效處理,但未影響運營和建設物資供應、未造成停工待料或影響生產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 | ||||
售后服務 | ** | 技術服務 | * | 合同約定需進行技術培訓未實施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安裝調試后驗收不合格,但沒有產生影響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產品質保期內,未在承諾時間內履行服務、解決問題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 | ||
用戶走訪 | * | 物資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拒絕與客戶溝通、協調的,扣 * 分/次,扣完為止; | ||||
匯總分數 | ||||||
填表人: 聯系方式: 填制日期: 說明:信用評價扣分需提供必要的原因及依據說明。 |
報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