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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中學小賣部經營承包項目重招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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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中學小賣部經營承包項目重招答疑澄清公告
各潛在供應商:
由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代理招標的中山市第*中學小賣部經營承包項目重招(招標項目編號:****************)的招標公告于****年*月**日在法定媒體發布,本項目的供應商網上提疑結束時間為:****年*月**日**:**,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供應商提出疑問。
*、澄清說明內容
原招標文件第**頁“技術商務部分評分表”第*條“信用報告”中:
* |
信用報告 |
** |
具有近*年信用數據信用報告(信用報告須在有效期內,信用記錄主體成立不足*年的以成立時間為起點),評委根據信用報告上載明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審。信用報告必須由合法第*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須附上該信用機構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進行備案的相關證明資料,得**分(注: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供信用報告原件供評委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修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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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報告 |
** |
提供近*年根據信用記錄情況出具相應的符合國家規范或行業標準的信用報告,評委對供應商的信用等級作如下評審:***級得**分,**級得*分,*級得*分,其他等級不得分(信用報告須在有效期內,信用記錄主體成立不足*年的以成立時間為起點。信用報告須由合法第*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復印件及提供信用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備案證明資料。)(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供信用報告原件供評委核查,不交原件不得分。) |
*、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內容,仍以原招標文件為準。
采購人:中山市第*中學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