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標的資產照片和參數信息來源于轉讓方提供的資料和評估報告,《資產明細表》等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實際勘驗為準。 最終受讓方受讓標的資產后,須繼續按資產現狀(可維修、改善)用途使用,保證按處置前狀態正常運行,同時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制度要求進行污水處理。 *、本次轉讓標的為內蒙古烏蘭察布新材料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污水處理廠及相關資產轉讓。本次轉讓標的涉及的資產不存在抵押擔保、租賃等他項權利,不存在法律糾紛及拖欠工程款等他項負債。本次標的資產轉讓范圍內的資產相應數量及規格型號、材質等信息均由轉讓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劃撥。 *、以上內容均來自轉讓方提供的資料,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心”)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各意向受讓方親自勘驗標的,了解標的實際情況,與當地房產、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溝通,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標的資產辦理權屬變更時涉及補繳的土地出讓金,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辦理權屬變更所涉及的稅費由最終受讓方承擔,如無明確規定的稅費由最終受讓方自行承擔。 *、本次交易設定現場勘驗環節,現場勘驗時需提交:(*)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勘驗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掛牌公告期工作時間均可進行現場勘驗,勘驗完畢取得雙方簽章的《現場勘驗確認表》(意向受讓方進行受讓登記時需上傳)。 *、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了解標的所在地的相關產業規劃及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受讓標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棄受讓資產。 *、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讓方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最高標準,具體按照中心收費辦法執行。 *、受讓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并另行處置標的。 *、在通過*交易平臺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及任何*交易平臺中公開披露的說明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