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招標公告 > (2024)2776-5遼寧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大連港散糧)報廢資產包5(網絡)轉...
更新時間 | 2024-11-29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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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聯系方式](大連港散糧)報廢資產包*(網絡)轉讓
掛牌日期:****-**-**信息來源:
項目編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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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遼寧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聯系方式](大連港散糧)報廢資產包*(網絡)轉讓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遼寧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聯系方式]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意向受讓方營業范圍須包含再生資源回收或廢舊物資回收等相關經營活動,不接受個人報名。 *、本次轉讓的報廢資產以現場實物為準,轉讓底價為****元/噸,成交價以稱重后的實際重量進行結算,不扣雜。交易服務費按照實際成交價計算。 *、對本次出售的報廢資產不可挑選,不做質量保證,不受品名限制,不保證其完整性,不處理質量異議,均以看貨現場實物為準,由意向受讓方自驗并承擔責任,*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切責任與風險。轉讓方及沈交所不承擔*切瑕疵擔保責任。 *、意向受讓方交納**萬元交易保證金,項目成交后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部分,意向受讓方自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合同》、《安全協議》等,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沈交所支付履約保證金**萬元。 *、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不認同轉讓方稱重等為由拒絕以現狀接收、拒絕簽署《資產轉讓合同》、退還標的物,轉讓方及沈交所有權扣除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收回轉讓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受讓方付清履約保證金后,交易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由轉讓方指定稱重點進行稱重,如重量或數量超過受讓方已交款**萬元,超過部分價款受讓方需在*個工作日內向沈交所補足,每逾期*日支付價款,受讓方需支付滯納金****元,逾期*日視作受讓方違約,已繳納的款項不予返還,同時轉讓方有繼續追繳受讓方違約的權利。稱重后,受讓方、轉讓方需在稱重單上簽字確認,受讓方方可將物資運走。 *、受讓方需在轉讓方指導下,進行施工前作業范圍內的斷水、斷電、斷氣、斷網等工作,符合條件后才可施工;實施拆解清運工作須按照經資產所在單位確認的區域與范圍進行施工,服從資產所在單位的現場管理和全面調動指揮,不得影響資產所在單位正常生產秩序。受讓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拆運施工法律、法規,盡到安全施工義務,由此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受讓方全權負責。 *、受讓方需按照轉讓方要求運輸、裝卸,提貨車輛須有相應遮蓋措施,避免運輸過程中的揚塵及飄灑;對提貨車輛以及物資運出有特殊要求的,由受讓方自行辦理相關手續,轉讓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責任擔保,同時受讓方承擔裝卸、運輸、稱重、垃圾清運等過程中發生的*切費用,在標的資產清運完畢后達到場平地凈。若因拆運導致周圍設施損壞或出現超范圍拆運,引起的*切經濟損失和責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同時轉讓方有權將其清除出場并追究其經濟補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受讓方需在進場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特殊標的以合同約定為準)完成物資交接并全部清離出場,否則每逾期*日,將從受讓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人民幣****元作為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的,轉讓方有權追究其經濟補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交易雙方物資交接結束后,沈交所憑交易雙方簽字確認的稱重單*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徑退回受讓方履約保證金。若因拆運導致周圍設施損壞或出現超范圍拆運,轉讓方將視損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約保證金,如經轉讓方造成損失的,受讓方須全額賠償,同時轉讓方有權將其清除出場并追究其經濟補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轉讓標的移交完成后,任何質量、安全、環境影響等問題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轉讓方收到全部價款后為受讓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