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提供聯合體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牽頭人及分工責任,聯合體牽頭
人及成員總數不得超過*家,并符合投標人須知相應條款內容要求,聯合體牽頭人為承擔建筑
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級資質施工內容的單位;聯合體另*方為承擔特種工程(結構補強)專
業資質施工內容的單位;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
建筑工程專業*級(含)以上級建造師執業資格
(
□職稱:
/),
?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
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
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
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
****-**-**以來
□承接過
?完成過
*個單項合同裝修建筑面積****平方
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業績(以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完成,如聯合體投標的,則
為承擔本項目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提供);時間以竣(交)工驗收記錄(或報告
或備案表)的竣(交)工驗收日期為準,裝修建筑面積以竣(交)工驗收記錄(或報告或備案表)為
準,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提供竣(交)工驗收記錄(或報告或備案表)及施工合同,以上材料缺*不
可。如竣(交)工驗收記錄(或報告或備案表)所能承載的證明內容不能體現裝修建筑面積的,須同
時提供其他相關的竣(交)工驗收資料。其他相關的竣(交)工驗收資料,僅指竣(交)工驗收階段
及之后簽署的工程資料,如竣工圖、工程價款最終結算憑證等。提供的資料應能反映工程竣工驗收時
間及裝修建筑面積的證明,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裝修建筑面積或竣(交)工驗收日期的,須提交業主
證明材料(①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裝修工程符合上述業績要求標準且總承包單位自行實施的予以認
可,由總承包單位分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業績不得算做總承包單位的業績,但可作為承接分包工程單
位的業績;②由聯合體承包的裝修工程業績,投標人在該業績中作為聯合體成員或牽頭人的均予以認
可;③該業績為專業分包工程的予以認可) 如提供的竣(交)工驗收記錄(或報告或備案表)或施工
合同中項目負責人不*致的,以竣(交)工驗收記錄(或報告或備案表)為準 。如上述材料均無法證
明項目負責人身份的,須提供業績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佐證材料。 注:公共建筑包含科教文衛建筑
(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筑等),辦公建筑(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
等),商業建筑(如商場、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娛樂場所等),通信建筑(如郵電、
通訊、廣播用房)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筑(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