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中標公告 > 重慶市九龍坡區18處城市可經營空間配套服務設施(停車位及充電樁)10年經營權轉讓
| 更新時間 | 2025-03-04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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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龍坡區**處城市可經營空間配套服務設施(停車位及充電樁)**年經營權轉讓
發布時間:****-**-** **:**信息來源:
| 標的名稱 | 重慶市*龍坡區**處城市可經營空間配套服務設施(停車位及充電樁)**年經營權轉讓 |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 | *****.*萬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 標的所在地區 | 重慶市&**;市轄區&**;*龍坡區 | 資產類別 | 經營權 |
*、轉讓方承諾
*、標的簡況
| 標的名稱 | 重慶市*龍坡區**處城市可經營空間配套服務設施(停車位及充電樁)**年經營權轉讓 | ||
| 轉讓底價 | *****.*萬元 | ||
| 經營權類型 | 可經營服務設施 | 經營權證照號 | - |
| 經營項目所在地 | 重慶市*龍坡區 | 經營權有效期限 | **年 |
| 經營權經營范圍 | 詳見附表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鐘老師 | 聯系電話 | ******** |
| 周邊配套情況 | - | 公共交通設施情況 | - |
*、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名稱 | 重慶市*龍坡區城市管理局 | |||
| 行為批準機構 | 重慶市*龍坡區人民政府 | |||
| 評估備案機構 | 重慶市*龍坡區財政局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本項目為整體轉讓,轉讓明細詳見轉讓附表。 *、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萬元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方式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互聯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本公告或公告約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轉讓合同生效且結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項(含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交易價款)后,可憑轉讓合同及交易價款結算憑據到重慶聯交所辦理保證金退還事宜,自資料提交齊備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其交易保證金由重慶聯交所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自身及法定代表人為非失信被執行人(即有關主體未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若后續發現該承諾失實,轉讓方有權終結本次交易,并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意向受讓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后決定是否受讓,并按照國家規定和轉讓合同的相關約定使用,自行承擔相應風險。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系轉讓方銜接相關事宜。意向受讓方*旦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狀的充分了解與認可,成功受讓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受讓、拒簽轉讓合同或拒付交易價款。 *、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判斷自身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規定要求的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導致的費用、風險和損失。同時,受讓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且必須遵循主管相關部門的規定和監督管理,其余要求須按照轉讓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轉讓合同, 并在收到交易結果通知書的**個工作日內,按轉讓合同相關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成交金額的*%,履約保證金形式為:保函。受讓方須在轉讓合同簽訂生效后*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交易價款至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全額交納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交易價款由轉讓方出具非稅專用收據。 **、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轉讓方負責,標的移交后產生的*切費用(含標的現場的施工、維護、保養、裝修、裝卸、搬遷、運輸、使用及在標的所在場地內產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等)由受讓方自行負責(需轉讓方名義繳納的以轉讓方名義繳納)。 **、除第**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轉讓方、受讓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詳見網絡競價方案。 **、交易雙方簽訂經營權轉讓合同,且受讓方支付全額經營權轉讓價款后,轉讓方在**個工作日內將轉讓標的的經營權以屆時現狀移交給受讓方管理。 **、本標的資料僅供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參考,重慶聯交所不負責標的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 **、備查資料:評估報告、轉讓附表。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個工作日為*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市聯交所*龍坡分所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陳力 | 聯系電話 | ***-******** | |||
| 標的名稱 | 重慶市*龍坡區**處城市可經營空間配套服務設施(停車位及充電樁)**年經營權轉讓 |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 | *****.*萬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 標的所在地區 | 重慶市&**;市轄區&**;*龍坡區 | 資產類別 | 經營權 |
*、轉讓方承諾
*、標的簡況
| 標的名稱 | 重慶市*龍坡區**處城市可經營空間配套服務設施(停車位及充電樁)**年經營權轉讓 | ||
| 轉讓底價 | *****.*萬元 | ||
| 經營權類型 | 可經營服務設施 | 經營權證照號 | - |
| 經營項目所在地 | 重慶市*龍坡區 | 經營權有效期限 | **年 |
| 經營權經營范圍 | 詳見附表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鐘老師 | 聯系電話 | ******** |
| 周邊配套情況 | - | 公共交通設施情況 | - |
*、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名稱 | 重慶市*龍坡區城市管理局 | |||
| 行為批準機構 | 重慶市*龍坡區人民政府 | |||
| 評估備案機構 | 重慶市*龍坡區財政局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本項目為整體轉讓,轉讓明細詳見轉讓附表。 *、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萬元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方式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互聯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本公告或公告約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轉讓合同生效且結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項(含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交易價款)后,可憑轉讓合同及交易價款結算憑據到重慶聯交所辦理保證金退還事宜,自資料提交齊備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其交易保證金由重慶聯交所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自身及法定代表人為非失信被執行人(即有關主體未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若后續發現該承諾失實,轉讓方有權終結本次交易,并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意向受讓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后決定是否受讓,并按照國家規定和轉讓合同的相關約定使用,自行承擔相應風險。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系轉讓方銜接相關事宜。意向受讓方*旦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狀的充分了解與認可,成功受讓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受讓、拒簽轉讓合同或拒付交易價款。 *、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判斷自身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規定要求的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導致的費用、風險和損失。同時,受讓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且必須遵循主管相關部門的規定和監督管理,其余要求須按照轉讓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轉讓合同, 并在收到交易結果通知書的**個工作日內,按轉讓合同相關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成交金額的*%,履約保證金形式為:保函。受讓方須在轉讓合同簽訂生效后*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交易價款至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全額交納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交易價款由轉讓方出具非稅專用收據。 **、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轉讓方負責,標的移交后產生的*切費用(含標的現場的施工、維護、保養、裝修、裝卸、搬遷、運輸、使用及在標的所在場地內產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等)由受讓方自行負責(需轉讓方名義繳納的以轉讓方名義繳納)。 **、除第**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轉讓方、受讓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詳見網絡競價方案。 **、交易雙方簽訂經營權轉讓合同,且受讓方支付全額經營權轉讓價款后,轉讓方在**個工作日內將轉讓標的的經營權以屆時現狀移交給受讓方管理。 **、本標的資料僅供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參考,重慶聯交所不負責標的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 **、備查資料:評估報告、轉讓附表。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個工作日為*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市聯交所*龍坡分所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陳力 | 聯系電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