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的名稱 |
重慶軌道交通*號線興科大道站站內有人值守便民服務設施商鋪*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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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號 |
************ |
租賃底價 |
*.******
萬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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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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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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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所在地區(qū) |
重慶市&**;市轄區(qū)&**;渝北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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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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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xù),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若掛牌期滿只有*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xié)議的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互聯(lián)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lián)交所交易服務費后,招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租賃合同及公告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重慶聯(lián)交所出具交易憑證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重慶聯(lián)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請時,須認真閱讀并完全認可租賃合同及本項目公告全部內容,并承諾:*.成為承租方后,同意將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賃合同版本在約定時限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后續(xù)經營業(yè)態(tài)不得經營污染環(huán)境及有損車站形象的煎、炸、烤、煮、炒等高溫、高熱項目,不得銷售易燃、易爆發(fā)出異響或異味等有礙地鐵運營安全的食品;*.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若有)為非失信被執(zhí)行人(即未被列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zhí)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失信懲戒對象”)。
*、意向承租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xiàn)狀(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涉及的點位若無可利用的電源插座,承租方需按照招租方安全規(guī)范自行搭接電源,并承擔搭接電源的費用等;(*)標的裝修及管道建設情況,若標的涉及*次設計裝修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嚴格按招租方要求辦理進場手續(xù);(*)報名承租前須通過電話咨詢、實地踏勘等方式了解商鋪具體位置;(*)標的周邊配套設施、環(huán)境、工程配置條件;(*)本次招租面積系招租方自行測算所得,與實際可能存在誤差等)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須自行了解并辦理經營所需相關手續(xù)、資質、證照等)后決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租賃合同及公告的相關約定使用。公告期間意向承租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lián)系招租方銜接相關事宜(至少提前*天)。意向承租方*旦提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xiàn)狀及相關約定的充分了解與認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風險、商鋪的具體位置等),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承租、拒簽租賃合同或拒付租金、履約保證金等。
*、意向承租方應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在租賃合同簽訂次日起**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個月租金)和交易服務費支付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并將履約保證金(*個月租金或同等金額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見索即付的獨立銀行保函)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剩余租金由招租方與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承租方須同意重慶聯(lián)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劃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滿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能遵守合同并經招租方驗收房屋無損壞、完結退房手續(xù)的,招租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如承租方違約或造成招租方損失,招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承租方若需搭接水電的,應向招租方*次性繳納水電搭接保證金。按照(以該標的所含商鋪搭接最大功率計算)搭接功率小于等于**千瓦的收取保證金****元,搭接功率大于**千瓦的收取保證金****元。在用水、用電結束后,承租方在此過程中無任何違規(guī)行為并完善相關繳款手續(xù)后,招租方在**個工作日內將水電搭接保證金無息退還給承租方。
*、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招租方負責,移交后標的產生的*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修、水、電、氣、電話、寬帶、閉路電視、物管、場地維護、設備維護、社會綜合治理、環(huán)境衛(wèi)生、公用設施費、防火安全、門前*包、保衛(wèi)、衛(wèi)生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除第*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本次交易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收費標準詳見。
**、在租賃期限內,未經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將租賃標的轉租、轉讓、轉借、抵押或部分轉租、轉讓、轉借、抵押給他人;(*)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標的使用用途和建筑及結構現(xiàn)狀;(*)不得將租賃標的用于非法用途。
**、本次招租面積系招租方自行測算取得,測算結果可能與實際面積存在誤差,最終標的面積以現(xiàn)狀交付為準,不因面積不符而影響成交結果。
**、租賃合同、咨詢報告、點位圖。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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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 |
*.****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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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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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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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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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個工作日為*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吳秋伊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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