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信息披露期 競價方式 標的企業名稱 | 國藥藥材股份有限公司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號*座*層****) | 法定代表人 | 陳彥霖 |
成立日期 | ****-**-** | 注冊資本 | *****.**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萬元(人民幣)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企業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醫藥制造業 |
統*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項目:藥品批發;藥品*售;第*類醫療器械經營;藥品委托生產;藥品進出口;獸藥經營;食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般項目: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保健食品(預包裝)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及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第*類醫療器械銷售;第*類醫療器械銷售;食用農產品批發;農產品智能物流裝備銷售;初級農產品收購;食用農產品*售;食用農產品初加工;化妝品*售;化妝品批發;日用百貨銷售;工藝美術品及禮儀用品銷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化用品設備出租;體育用品及器材*售;汽車*配件*售;摩托車及*配件*售;玩具、動漫及游藝用品銷售;珠寶首飾*售;鐘表銷售;家用電器銷售;電子產品銷售;照相機及器材銷售;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售;計算機系統服務;通訊設備銷售;軟件開發;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衛生用品和*次性使用醫療用品銷售;金屬材料銷售;金屬制品銷售;農副產品銷售;針紡織品及原料銷售;技術進出口;貨物進出口;進出口代理;健康咨詢服務(不含診療服務);非食用農產品初加工;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人工智能公共服務平臺技術咨詢服務;木材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企業股權結構 | 前*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其他股東 | **.******* |
中國中藥有限公司 | **.******* |
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 |
****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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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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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
****年**月**日 財務報表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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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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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內容 | *、標的企業為轉讓方持有****.**萬股股份的參股企業,對標的企業無控制權,本次轉讓置于交易所備查的標的企業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相關資料為工商調檔取得,僅供參考。另外,由于標的企業的不配合,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無法完成股東名冊變更、公司章程修改及后續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風險。*、標的企業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權經歷過多次變更,除轉讓方持有標的企業**%股權權屬清晰準確外,其他股東持有標的企業股權比例由意向受讓方自行了解。*、根據企查查平臺信息查詢,截至****年*月*日,標的企業作為被告的案件***件,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件。轉讓方目前涉及*宗有關股東出資的未決訴訟,具體詳見轉讓方置于北京產權交易所備查的《法律意見書》,意向受讓方需自行了解標的企業涉訴風險。*、本次轉讓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及其所屬公司不得再繼續使用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企業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標的企業及其所屬公司不得繼續以國家出資企業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標的企業及其所屬公司需向工商機關辦理公司名稱變更手續,不得使用包含“國藥集團”、“國藥”字樣或者做出容易與前述企業造成混淆的其他意思表示。*、其他詳見北京產權交易所備查文件。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中藥有限公司 |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區西*環北路**號依斯特大廈*層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法定代表人 | 林廣 | 成立日期 | ****-**-** |
注冊資本 | ******.**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批發業 |
統*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 |
持有股份數(萬股) | ****.****** | 擬轉讓股份數(萬股) |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
統*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其他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中藥有限公司 | 批準日期 |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其他 | 決議文件名稱 | 中國中藥有限公司董事決定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國藥藥材股份有限公司****.**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 |
轉讓底價 | *,***.**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當于信息披露公告期間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萬元交易保證金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如信息披露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征集到*個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過程中轉讓方有權要求競買人追加交納交易保證金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照交易雙方簽訂的《產權交易合同》約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后,轉為交易價款的*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可以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提交退還交易保證金的申請,北京產權交易所將在收到退還交易保證金的申請后*個工作日內*次性原額無息返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轉讓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如需查看轉讓方置于北京產權交易所的備查文件,意向受讓方應當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提交《保密承諾函》(詳見),并攜帶身份證明材料和授權材料,如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等,方可查閱備查文件。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備查文件,已完成盡職調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發生受讓方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或交易價款,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披露,受讓方應承擔全部責任與損失。*、本項目信息披露期滿,征集到意向受讓方的,轉讓方有權對意向受讓方進行反向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需配合轉讓方完成盡職調查。*、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征集到兩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報價的;(*)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交易條件等情形的。*、意向受讓方向北京產權交易所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本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將在*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次性交納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本方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本方知曉本次產權轉讓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及其所屬公司不得再繼續使用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企業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標的企業及其所屬公司不得繼續以國家出資企業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標的企業及其所屬公司需向工商機關辦理公司名稱變更手續,不得使用包含“國藥集團”、“國藥”字樣或者做出容易與前述企業造成混淆的其他意思表示,并承諾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后,在標的企業涉及字號、資質及特許經營權使用的相關表決中,對任何繼續使用包含“國藥集團”、“國藥”字樣或可能造成混淆的其他意思表示的議案予以反對,且不以任何形式支持該類行為。(*)本方承諾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備查文件,已完成盡職調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發生本方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本方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或交易價款,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披露,本方承擔全部責任與損失。(*)本方認可此次交易以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經轉讓方書面通知標的企業即完成股權交割。在支付全部股份轉讓價款后,自行要求標的企業變更股東名冊、變更董事及監事委派人員、進行章程修訂及備案;如因標的企業拒絕或怠于辦理股東名冊變更、章程修訂等導致本方無法登記為股東或無法享受股東權利的,不追究轉讓方任何責任。自股權交割后,與上述變更事項相關的法律風險均由本方自行承擔,不以此主張解除合同或要求賠償。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個工作日內交納。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掛牌。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多次報價)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