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龍泉鎮龍泉務村曹家臺**號院***.**平方米房屋出租
交易項目編號:********************
發布時間:****-**-** ?? ??信息來源: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 ??瀏覽次數:*
全市統*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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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碼: | ****-***/**-****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門頭溝區龍泉鎮龍泉務村曹家臺**號院***.**平方米房屋出租 |
| 細分類別: | 其它房屋類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門頭溝區龍泉鎮龍泉務村曹家臺**號院 |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 |
| 房屋使用現狀: | 閑置 | 房屋用途: | |
| 附屬設施: | 水、電 |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 他項權利內容: |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否 |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 擬出讓期限(年): | *年(具體日期以簽訂合同日期為準) |
| 擬出讓用途: | 商業 |
|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 延牌次數: | |
|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布期結束后*個工作日 |
| 交納方式: | 電匯 | 處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務費后退回 |
| 處置方法說明: | 出讓方與受讓方約定交易保證金不作為合同價款的,農交所在產權交易合同審核通過后*個工作日內,扣取交易服務費后將交易保證金余額退回。 | 其他: | |
|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出租價格不低于*****元/年,擬租期為*年(具體日期以簽訂合同日期為準),房屋租金每年支付*次。 *.摘牌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繳納年租金的**%作為服務費。 *.合同價款場外結算。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無行政處罰信息,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意向受讓方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本項目房屋租賃期限為*年(具體日期以簽訂合同日期為準),位于北京市門頭溝區龍泉鎮龍泉務村曹家臺**號院,該項目建筑面積***.**平方米; *.該項目范圍現狀地類為村民獨立住宅用地、村莊道路用地,如需改造(建),須依法依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承租方所實施的項目不得與國家、市、區、鎮的總體規劃相抵觸。所實施的項目應符合國家、市、區、鎮的相關文件要求,嚴禁實施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所提及不準實施的項目。 *.本項目出租的房屋未取得相關權證,意向受讓方需現場踏勘該項目,自行了解項目標的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相關政策,充分評估本項目存在的全部風險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如因相關權證尚未取得等原因導致受讓方無法正常使用經營的,受讓方自行承擔后果。 *.由北京市門頭溝區龍泉鎮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參股的合營公司在同等條件下對該項目享有優先權,且皆已知悉此權利,合營公司通過履行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掛牌交易程序主張優先權,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本次會議通過,如承租方需要將承租的閑置農房及院落的使用權進行質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的,當承租方未能滿足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或《質押合同》之規定時,同意將本決議約定的閑置農房及院落再次通過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以公開掛牌的方式進行出租,再出租后須保障本村經社的收益不變。 *.出租用途為商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