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的名稱 |
重慶市江北區建東*村**號附*號*-*、*-*、*-*、*-*房產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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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號 |
************ |
租賃底價 |
*.****
萬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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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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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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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所在地區 |
重慶市&**;市轄區&**;江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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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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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在交易資格確認后*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匯至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截止日**時前交納,以到賬為準)。
*、若掛牌期滿只產生*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交易雙方按照租賃底價與合格意向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交易價格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用互聯網競價方式(多次報價)確定承租方。
*、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招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租賃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重慶聯交所出具交易憑證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請時,須認真閱讀并完全認可租賃合同及本項目公告全部內容,并承諾成為承租方后,同意將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賃合同版本在約定時限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意向承租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狀(包括但不限于:(*)標的裝修及管道建設現狀;(*)標的是否通水、電、氣、網絡等;(*)能否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許可;(*)標的及周邊樓盤入住現狀;(*)標的周邊道路、配套設施、環境、工程配置條件;(*)標的內部是否存在打通或分隔的情況;(*)本次招租面積系招租方通過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告知單確定等)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后決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國家規定和租賃合同及公告的相關約定使用。公告期間意向承租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系招租方銜接相關事宜(至少提前*天)。意向承租方*旦提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的充分了解與認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風險:(*)標的及周邊樓盤未來入住情況預估;(*)其它業態布局和可能產生的市場風險(含占道經營、游攤散販、相關部門臨時施工、維修整改等帶來的經營風險等);(*)若涉及合并或拆分使用,意向承租方須自行辦理房屋*次消防驗收相關手續等),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無法通過*次消防驗收等為由放棄承租、拒簽租賃合同或拒付履約保證金和租金。
*、意向承租方應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個月租金)和交易服務費支付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將履約保證金(合同到期前最后*個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剩余租金由招租方與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執行。承租方須同意重慶聯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劃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滿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能遵守合同并經招租方驗收標的無損壞、完結清退手續的,招租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如承租方違約或造成招租方損失,招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在租賃期限內,未經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將承租標的轉租、轉讓、轉借、抵押或部分轉租、轉讓、轉借、抵押給他人;(*)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標的使用用途和建筑及結構現狀;(*)不得將租賃標的用于非法用途。如遇臨時性特殊情況需改變的,須提前向招租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招租方審批同意后方能實施。
*、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招租方負責,移交后標的產生的*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修、水、電、氣、電話、寬帶、空調、閉路電視、物管、場地維護、設備安裝及維護、社會綜合治理、環境衛生、公用設施費、防火安全、門前*包、保衛、衛生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除第*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本次交易重慶聯交所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收費標準詳見。
**、本次招租面積系招租方通過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告知單確定,實際移交以現狀為準,不因面積不符而影響成交結果。
**、備查資料:租賃合同、評估報告。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登記證書); *、財產狀況:意向承租方須提供由銀行出具的存款余額不低于人民幣(含)***萬的銀行存款證明。銀行存款證明的開具日期和賬戶余額截止日期應為同*日期。若不同銀行出具存款證明的,出具時間應為同*日期,上述日期不得早于承租申請提交之日前*日。(需提供銀行開具的銀行存款證明); *、經營狀況:(本條僅適用于企業法人報名的情形)若意向承租方為企業法人的,需提供近*年正常持續經營且財務狀況不虧損的相關證明,近*年凈利潤值均需大于*(需提供經審計機構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近*年財務審計報告); *、信譽要求: 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若有)應為非失信被執行人,即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 ***.***********.***.**“失信懲戒對象”,需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若有)的查詢記錄截圖,查詢日期不得早于承租申請提交之日前*日。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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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 |
**.**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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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納截止時間 |
在其資格被確認后*個工作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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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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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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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個工作日為*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交所集團江北分中心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楊經理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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