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轄區>南岸區資產類別房產???/)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對應的"/>
比比招標網> 招標公告 > 【市級】 南岸區騰龍大道25號14幢29-1號等24套房產整體轉讓
更新時間 | 2025-09-22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時間 | 我要查看 | 招標編號 | 我要查看 |
項目名稱 | 我要查看 | 代理機構 | 我要查看 |
關鍵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標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條招標信息
涵蓋超過 1000000 家招標單位
標的名稱 | 南岸區騰龍大道**號**幢**-*號等**套房產整體轉讓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 | ***.*** 萬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標的所在地區 | 重慶市&**;市轄區&**;南岸區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含優先權人)產生,交易雙方按照轉讓底價與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交易價格;若信息披露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含優先權人),則采取互聯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優先權人要行權的,須在掛牌期內到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辦理意向受讓登記及按要求交納保證金。若在掛牌期內未辦理意向受讓登記或未按要求交納保證金的,均視為其放棄優先購買權。
*、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意向受讓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瑕疵、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標的取得方式為以物抵債、房屋現存部分租賃、已整體改造使用、標的證載房屋用途為其他用房,附記該房屋用途為公寓等)及有關政策規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購、限售及稅收政策等),若決定受讓,須在報名時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轉讓標的均以實物現狀交驗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次性匯入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全額交納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標的現存部分租賃,租賃收益與房屋履約保證金從過戶手續辦理完結后次月首日起隨之轉移。
*、項目成交后標的所涉及欠繳的水、電、氣及物管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據轉讓方介紹,標的物截至****年*月底欠物管費******.**元,具體欠費情況在交付時以相關部門所確認的金額為準,由意向受讓方自行了解),其他交易及過戶所涉及的稅、費(含重慶聯交所服務費)由轉、受讓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重慶聯交所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
*、標的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當日按現狀移交,房產及土地實際面積以最終過戶辦證為準,且不以面積有變動影響交易結果。房產過戶相關手續由受讓方負責辦理,轉讓方協助。重慶聯交所不負責標的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他連帶責任。
*、項目的備查資料:《不動產權證書》、《資產估價報告》、《租賃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