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遼寧奧億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占總股本的*.****%) | 項目編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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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名稱: | | 標的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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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讓方名稱: | 中國石化集團[聯系方式]資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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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讓比例: | *.***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中國石化集團[聯系方式]資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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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機構名稱: | 北京產權交易所 | 掛牌價格: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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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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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擇的競價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是否自動延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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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管理層是否有收購意向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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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當于獲得受讓資格確認后*個工作日內,交納****萬元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如信息披露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征集到*個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照交易雙方簽訂的《產權交易合同》約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后,轉為交易價款的*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可以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還交易保證金的申請,北交所將在收到退還交易保證金的申請后*個工作日內*次性原額無息返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如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出現以下任何*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征集到兩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意向受讓方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交易條件等情形的。 *、意向受讓方向北交所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本方同意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本方同意于《產權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除交易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個工作日內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價款*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本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報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本方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并承擔所有相關風險,不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為由要求退回交易保證金和轉讓標的,不因股權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本方同意若出現交易保證金扣除條款中任意*款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本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補償;(*)本方承諾若成為受讓方,將會依據轉讓方要求配合進行股權轉讓的全部手續(包括但不限工商變更手續),否則承擔相應責任;(*)本方承諾在產業范圍內與標的企業不存在同業競爭關系;(*)本方承諾不對標的企業后續資本運作構成障礙;(*)本方同意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國有資產交易業務收費辦法》向北交所支付基礎服務費。 *、本項目不接受意向受讓方組成聯合體參與受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參與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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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當為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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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標的企業于評估基準日(****年*月**日)后新增*項訴訟事項,具體詳見置于北京產權交易所備查的資產評估報告。 *、本次披露的****年度審計報告數據來自標的企業****年*-*月審計報告年初數據。 *、其他詳見北京產權交易所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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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易機構網站進行掛牌信息披露的鏈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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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據來源: | 北京產權交易所交易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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