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招標公告 > 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四荒”使用權6.8畝出租項目掛牌公告
更新時間 | 2025-10-11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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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荒”使用權*.*畝出租項目掛牌公告
發布時間:****-**-**信息來源:
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荒”使用權*.*畝出租項目交易機構: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項目坐落 | 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 | ||
---|---|---|---|
標的物*至情況說明 | 地塊*東至:馬村,南至:道,西至:劉會軍,北至:東馬莊;地塊*東至:劉小剛,南至:李建根,西至:李玉保,北至:紀冠軍 | ||
掛牌開始時間設定 | ****-**-**--****-**-** | ||
掛牌方式 | 總價掛牌 | 標的物數量 | *.* |
掛牌單價 | 元 | 流轉期限 | *.* 年 |
掛牌總價 | ***** 元 | ||
土地流轉用途 | 其他 | 土地性質 | 集體統*經營的"*荒" |
權屬證明到期日 | 長期 | 權屬證明 | 其他 |
權屬證明編號 | 無 | 資產和資源性質 | 集體 |
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不需要繳納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
出讓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 無 | ||
出讓行為的行政備案責任 | |||
出讓行為的內部決策情況 | 已經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各成員 | ||
出讓行為的批準情況 |
出讓方名稱 | 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民委員會 | ||
---|---|---|---|
統*社會信用代碼 | ****************** | 所在地區 | 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 |
注冊地(地址) | 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 | 法定代表人 | 李勝光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交易條件 | |||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其他競價方式 |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行使優先權 | 否(不放棄) | ||
保證金設定 | |||
保證金金額 | **** 元 | ||
保證金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公告期內交納 | ||
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保證金交納方式 | 其它?? | ||
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不需要繳納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
出讓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 無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安國市農村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 交易機構聯系人手機號 | *********** |
特別聲明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讓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對出讓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意向方如對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訂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
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荒”使用權*.*畝出租項目交易機構: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項目坐落 | 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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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物*至情況說明 | 地塊*東至:馬村,南至:道,西至:劉會軍,北至:東馬莊;地塊*東至:劉小剛,南至:李建根,西至:李玉保,北至:紀冠軍 | ||
掛牌開始時間設定 | ****-**-**--****-**-** | ||
掛牌方式 | 總價掛牌 | 標的物數量 | *.* |
掛牌單價 | 元 | 流轉期限 | *.* 年 |
掛牌總價 | ***** 元 | ||
土地流轉用途 | 其他 | 土地性質 | 集體統*經營的"*荒" |
權屬證明到期日 | 長期 | 權屬證明 | 其他 |
權屬證明編號 | 無 | 資產和資源性質 | 集體 |
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不需要繳納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
出讓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 無 | ||
出讓行為的行政備案責任 | |||
出讓行為的內部決策情況 | 已經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各成員 | ||
出讓行為的批準情況 |
出讓方名稱 | 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民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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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社會信用代碼 | ****************** | 所在地區 | 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 |
注冊地(地址) | 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 | 法定代表人 | 李勝光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交易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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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兩個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其他競價方式 |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行使優先權 | 否(不放棄) | ||
保證金設定 | |||
保證金金額 | **** 元 | ||
保證金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公告期內交納 | ||
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保證金交納方式 | 其它?? | ||
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不需要繳納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
出讓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 無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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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人 | 安國市農村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 交易機構聯系人手機號 | *********** |
特別聲明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讓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對出讓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意向方如對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訂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
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荒”使用權*.*畝出租項目交易機構: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項目坐落 | 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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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物*至情況說明 | 地塊*東至:馬村,南至:道,西至:劉會軍,北至:東馬莊;地塊*東至:劉小剛,南至:李建根,西至:李玉保,北至:紀冠軍 | ||
掛牌開始時間設定 | ****-**-**--****-**-** | ||
掛牌方式 | 總價掛牌 | 標的物數量 | *.* |
掛牌單價 | 元 | 流轉期限 | *.* 年 |
掛牌總價 | ***** 元 | ||
土地流轉用途 | 其他 | 土地性質 | 集體統*經營的"*荒" |
權屬證明到期日 | 長期 | 權屬證明 | 其他 |
權屬證明編號 | 無 | 資產和資源性質 | 集體 |
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不需要繳納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
出讓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 無 | ||
出讓行為的行政備案責任 | |||
出讓行為的內部決策情況 | 已經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各成員 | ||
出讓行為的批準情況 |
出讓方名稱 | 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民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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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社會信用代碼 | ****************** | 所在地區 | 河北省/保定市/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村 |
注冊地(地址) | 安國市石佛鎮流各莊 | 法定代表人 | 李勝光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交易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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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兩個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其他競價方式 |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行使優先權 | 否(不放棄) | ||
保證金設定 | |||
保證金金額 | **** 元 | ||
保證金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公告期內交納 | ||
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保證金交納方式 | 其它?? | ||
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不需要繳納履約保證金/押金/風險保障金 | ||
出讓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 無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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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人 | 安國市農村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 交易機構聯系人手機號 | *********** |
特別聲明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讓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對出讓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意向方如對河北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訂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