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古蓮路**號院*號樓*棟***室**.**平方米房屋出租
發布時間:****-**-** **:**信息來源:
全市統*項目編號
********************
項目編碼: | ****-**/**-****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海淀區古蓮路**號院*號樓*棟***室**.**平方米房屋出租 |
細分類別: | 普通住宅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古蓮路**號院*號樓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 |
房屋使用現狀: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附屬設施: | 無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否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 擬出讓期限(年): | *年 |
擬出讓用途: | 居住 |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數: | |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
交納方式: | | 處置方法: | |
處置方法說明: | | 其他: | |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出讓方式:出租。 *.房屋用途:居住。 *.受讓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物進行轉租、轉借或與第*方調換使用。 *.租金掛牌價:*,***.**元/月。 *.租賃期限:*年。 *.交易保證金:*萬元。 *.履約保證金:*,***.**元。 *.租金支付要求:按季度預交。乙方須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首季度租金支付給甲方,之后租金須于下*個租賃季度開始前 **日內交納。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申請人本人在海淀區繳納社保(最近*個月及以上)申請人需在海淀區注冊并納稅的用人單位就業;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中涉及行政處罰、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租賃期間,承租方實際使用產生的物業費、水、電、供暖、通訊、衛生、消防等費用,由受讓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收費標準自行承擔,租金不包含前述費用。 *.該標的原合同于****年**月**日到期,該項目掛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讓,由出讓方于**日內負責清退現有承租方并保證房屋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或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合同的簽訂:嚴格按照市、區、鎮合同管理的有關要求執行,按照《海淀區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辦法》及《海淀區涉地集體經濟合同區級聯審工作方案》規定,未通過合同聯審的,產權交易信息發布結果無效,交易項目根據交易規則自動終結。 *.其他條件設定:不得與國家、市、區、鎮的總體規劃相抵觸;實施的項目應符合國家、市、區、鎮的相關文件要求;項目業態符合國家網絡安全產業要求;符合《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最新)。 *.其他需說明的情況:受讓方應充分了解并評估本項目存在的全部風險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 *.優先條件:無。 |
全市統*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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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海淀區古蓮路**號院*號樓*棟***室**.**平方米房屋出租 |
細分類別: | 普通住宅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古蓮路**號院*號樓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 |
房屋使用現狀: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附屬設施: | 無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否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 擬出讓期限(年): | *年 |
擬出讓用途: | 居住 |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數: | |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
交納方式: | | 處置方法: | |
處置方法說明: | | 其他: | |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出讓方式:出租。 *.房屋用途:居住。 *.受讓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物進行轉租、轉借或與第*方調換使用。 *.租金掛牌價:*,***.**元/月。 *.租賃期限:*年。 *.交易保證金:*萬元。 *.履約保證金:*,***.**元。 *.租金支付要求:按季度預交。乙方須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首季度租金支付給甲方,之后租金須于下*個租賃季度開始前 **日內交納。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申請人本人在海淀區繳納社保(最近*個月及以上)申請人需在海淀區注冊并納稅的用人單位就業;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中涉及行政處罰、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租賃期間,承租方實際使用產生的物業費、水、電、供暖、通訊、衛生、消防等費用,由受讓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收費標準自行承擔,租金不包含前述費用。 *.該標的原合同于****年**月**日到期,該項目掛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讓,由出讓方于**日內負責清退現有承租方并保證房屋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或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合同的簽訂:嚴格按照市、區、鎮合同管理的有關要求執行,按照《海淀區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辦法》及《海淀區涉地集體經濟合同區級聯審工作方案》規定,未通過合同聯審的,產權交易信息發布結果無效,交易項目根據交易規則自動終結。 *.其他條件設定:不得與國家、市、區、鎮的總體規劃相抵觸;實施的項目應符合國家、市、區、鎮的相關文件要求;項目業態符合國家網絡安全產業要求;符合《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最新)。 *.其他需說明的情況:受讓方應充分了解并評估本項目存在的全部風險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 *.優先條件: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