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招標公告 > 寶坻區林亭口鎮北清溝村羅家墳南一二段174畝土地經營權
| 更新時間 | 2026-01-22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時間 | 我要查看 | 招標編號 | 我要查看 |
| 項目名稱 | 我要查看 | 代理機構 | 我要查看 |
| 關鍵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標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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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區域 | 北清溝村 | ||
| 轉出方名稱 | 天津市寶坻區林亭口鎮北清溝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類型 | 集體 |
| 聯系地址 | |||
| 轉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 項目名稱 | 寶坻區林亭口鎮北清溝村羅家墳南**段***畝土地經營權 | ||
| 掛牌價格 | ****.***元/畝/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成交后,競價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轉最后*年承包費。另交防火和設備維護押金每畝**元,共計****元。凡受讓人反悔的競價保證金不退,歸北清溝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相應地塊由合作社擇日再次發包。 *.水、電、看護房屋(面積不得超過**.*平方米)等設施由承包人自行解決,但必須通過合作社同意,方可設置,否則合作社有權終止合同,剩余承包費及履約保證金不退,違約設置的設施歸合作社所有,由合作社處置。 *.承包方不允許燒荒點火,如承包方違規燃燒秸稈等情況被有關部門發現,承包方應積極接受相應處罰,若承包方未在規定的時間接受相應處罰,有關部門找到合作社,合作社有權從防火押金中扣除相應處罰金額。 *.此地塊為農業生產用地,承包方不能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內種植農作物,不能栽樹、種藕、賣土。 *.承包期內如遇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須無條件交出所征土地,合作社退還剩余年限相應畝數承包費,農作物損失所得補貼歸承包方,征地費歸合作社所有。 *.承包方享受糧食補貼政策并繳納相應的水費。 *.承包人需在承包到期前將作物秸桿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凈,合作社退還承包人防火押金。若到期后仍未清除的由合作社進行處置,防火押金不退。 *.合作社不負責水源、電源等費用。在此地塊原有的水源、電源等設施承包方可以免費使用并負責維修保養,合同到期承包方必須保證原有設備能正常使用否則合作社有權從設備維護押金中扣除相應的修理費用。 *.承包期間,若出現農作物損失、人員傷亡,均與合作社無關,承包方自負。 **.承包方若轉包,需經合作社同意,并將轉包合同(協議)原件交合作社*份,否則合作社有權終止承包,剩余承包費和履約保證金不退。 **.如承包方中途違約,合同終止,剩余承包費和履約保證金不退,歸合作社所有。同時承包方還要承擔合作社追究承包方違約責任所支付的*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鑒定費、交通食宿費等。 **.在承包期內如有高標準農田建設,承包方必須允許施工方在原有溝渠上施工,不得阻攔。承包方在以后農業生產中因高標準農田建設導致部分地塊或高或底或塌陷而造成承包方減產或其他情況均與合作社無關。 **.此地塊現有的上、下水渠及田間路合作社不負責維護,由承包方自己維護使用,不允許清淤賣土。承包地塊具體事宜由承包方自行協調,合作社不負責協調。 **.所對外流轉土地畝數以合作社測量為準。 **.風險提示:本項目流轉期限為****年*月*日 至****年**月**日,不滿*年按*年計算。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需仔細考慮,*旦報名即視為認可該流轉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轉期限為由拒簽合同,并同意按該流轉期限支付相應租金 |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社會 | ||
| 轉出用途 | 種植業 |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 |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信息發布終結 | ||
| 土地性質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 階梯價 | ** | ||
| 掛牌期 | * |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 賬戶名稱 | 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