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標網> 招標公告 > [南昌市本級]幸福渠水系綜合整治工程青山湖區(qū)貨場村小區(qū)城市棚戶區(qū)改造安置房建設項...
| 更新時間 | 2018-11-16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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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渠水系綜合整治工程青山湖區(qū)貨場村小區(qū)城市棚戶區(qū)改造安置房建設項目勘察工程答疑回復函
各投標人:
問題:(*)工程勘察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供掃碼驗證)、營業(yè)執(zhí)照、勘察項目負責人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本人身份證。
(*)法定代表人證書和本人身份證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
對此,我單位提出質疑:既然不要求項目負責人本人到場,為何要提供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呢。況且身份證原件是本人隨身攜帶的,不方便借出來。考慮到南昌絕大部分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招標文件中都只要求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不要原件。可否改為:提供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答: 可提供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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