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合同協議書政府采購合同編號:****-**-************-*發包人(全稱): 寧鄉市公路養護中心 (甲方)承包人(全稱): 湖南高新建設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寧鄉市****線(****-****)段安全生命防護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寧鄉市****線(****-****)段安全生命防護工程 (*)工程地點:寧鄉市****線,樁號為****-****(*)資金來源:上級資金 (*)工程內容:里程*.*****,主要工程量有標線、標志牌、波形鋼護欄、凸面鏡、附著輪廓標、線型誘導標、道口標注、里程碑、百米樁等????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覽表》(*) (*)工程承包范圍: 寧鄉市****線,樁號為****-****,安全生命防護工具具體包括設置各類標志牌、波形護欄、道路交通標線,道口樁等。 *、合同工期計劃開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工期總日歷天數:**?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與行業標準。*、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簽約合同價為:??人民幣*******元??????本項目中標金額不能作為總價包干依據,最終結算價以區(縣市)財政預決算投資評審中心審核的為準。承包人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承包人遺漏談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單內容,均由承包人自負,發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付款方式及驗收: 第*次分期支付金額為******.*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說明:項目未完成結算前第*次分期支付金額為******.**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說明:項目完成結算第*次分期支付金額為*****.**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說明:工程交付驗收合格*年后付清,該期為履約驗收期 其他說明:*、根據項目工程進度及財政資金到位情況進行支付。預留合同金額的*%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質保金在工程交付驗收合格*年后付清。 *、乙方指定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湖南高新建設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湖南寧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農產品加專業支行 *.合同價格形式:固定單價*.付款人: 寧鄉市公路養護中心 通過國庫集中支付*、項目經理承包人項目經理:鄧贊*、合同文件構成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起構成合同文件:(*)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其他合同文件。*、承諾*.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詞語含義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簽訂時間本合同于: 雙方簽章后生效 日簽訂。*、簽訂地點寧鄉市公路養護中心簽訂。**、補充協議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生效 **、其他條款第*部分項目專用合同條款 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和“公路工程專用合同條款”的補充和細化,雙方必須共同遵守。“通用合同條款”和“公路工程專用合同條款”與本“項目專用合同條款”不*致之處,以本“項目專用合同條款”為準。 *.*.*.*缺陷責任期:自實際交工日期起計算*年。 *.*.*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的,應由監理人取得發包人同意后,在該工程或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天簽發圖紙修改圖給承包人。 *.*承包人的*般義務 *.*.*依法納稅 段后增加: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省、市、縣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交納*切需繳納的稅費,并在項目所在地寧鄉市繳納。 *.*.*避免施工對公眾與他人的利益造成損害 段后增加:若因承包人的使用導致公共設施的干擾或損害,應予以自費維護修復。 *.*.*為他人提供方便 刪除“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或確定” 在本條款最后增加:承包人應按監理人要求對施工有交叉、有銜接的路基、路面、綠化、房建工程等施工項目做好相關工程的實施、交驗等協調配合工作。若出現矛盾或糾紛,承包人應無條件服從監理人或發包人的安排協調,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其他義務 (*)中第*段“臨時占地……”改為“設計范圍內的臨時占地……” 段后增加:超出設計范圍的臨時用地,由承包人自行按前述辦理相關租用手續并支付相關費用。承包人在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時,凡涉及占用耕地的,要按政府部門對本項目耕地開墾費標準向發包人繳納復墾保證金。承包人復墾工作完成,經國土、農業等部門按復墾方案和驗收標準驗收合格后,由發包人退還該承包人復墾保證金。承包人復墾臨時用地驗收不合格或未復墾時,發包人將復墾保證金直接支付國土部門,由國土部門負責復墾。臨時用地的延長由承包人自行辦理延期手續,支付相關費用。 (*)中第*段后增加:設計圖紙中的取(棄)土場位置僅供承包人參考,取(棄)土場的租用應報監理人和發包人批準,此項批準并不減少承包人應承擔的*切責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不得將臨時用地用于本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承包人要求變更取(棄)土場位置的,應經監理人認可,并報發包人同意。對于此類臨時用地的變更,由發包人協助承包人辦理用地變更手續,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款末增加:乙方必須及時支付勞務費用,特別是農民工工資,嚴格按照《湖南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與管理工作暫行規定》規定執行;當發生農民工工資糾紛時,施工企業要對工資糾紛承擔舉證責任,施工企業無法在**個工作日內對農民工工資支付進行舉證時,建設單位可根據施工單位的農民工工資報表,分析確定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金額,然后從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中直接墊付經核實確認后,必要時,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企業先行墊付;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先行墊付,雙方結算時按合同約定予以抵扣,違約責任由施工企業承擔。由于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細化為: *、建立各分項工程的《工程質量崗位責任登記表》,明確各分項工程施工的主要人員。登記表中的內容必須準確、真實的填寫,如發生有關人員的變動,應及時更新有關資料,甲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適時檢查。登記表作為竣工資料的*部分,應有專人負責存檔,未填寫完成登記表的分項工程不得進行中間交工驗收。 *、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分項工程*次驗收合格率***%,竣工驗收工程質量鑒定等級達到優良標準。 *、本項目施工實行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承包人須遵照湖南省交通運輸廳《湖南省公路建設精細化管理實施辦法》(湘交基建[****]***號)以及發包人制定的有關施工細則和要求執行。 *、嚴格遵守文明施工的原則,加強自身管理,項目經理辦公室設置崗位牌,所有施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掛牌上崗;施工現場必須在合同段的起點、橋梁、通涵等位置設置醒目的施工標志牌。 *、承包人雇傭的施工運輸車輛應嚴格遵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的有關規定。嚴禁無牌、無證車輛進入工地。 *.*履約擔保 該項目履約保證金為合同金額的**%。 *.*分包 *.*.*原款修改為: *.*.*禁止將承包的公路工程進行轉包。 承包人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有效管理,并且有下列情形之*的,屬于轉包: (*)承包人將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的; (*)承包人將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轉包行為。 *.*.*原款末增加: 未列入投標文件的專項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變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術要求、特殊工藝或者涉及專利保護等的專項工程,且按規定無須再進行招標的,由承包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可以分包。承包人有權依據承包合同自主選擇符合資格的分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指定分包。 *.*.*專業分包 (*)條修改為: (*)承包人和分包人應當按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統*格式依法簽訂分包合同,并履約合同約定的義務。分包合同必須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滿足承包合同中的質量、安全、進度、環保以及其他技術、經濟等要求。承包人應在工程實施前,將經監理人審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報發包人備案。 (*)條修改為: (*)承包人應當建立健全相關分包管理制度和臺帳,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和分包人的行為等實施全過程的質量、安全、進度和分包人的行為等實施全過程管理,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和合同約定對分包工程的實施向發包人負責,并承擔賠償責任。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的責任或者義務。 *.*.*勞務分包 (*)條修改為: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勞務合作企業的勞務作業人員進行管理。承包人對其所管理的勞務作業人員行為向發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勞務作業人員應當具備相應資格,經培訓后上崗。勞務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勞務作業再次分包。 (原款末補充) *.*.*有下列情形之*的,屬于違法分包: (*)承包人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有效管理的; (*)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企業或者個人的; (*)分包人以他人名義承攬分包工程的; (*)承包人將合同文件中明確不得分包的專項工程進行分包的; (*)承包人未與分包人依法簽訂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各項原則,不滿足承包合同中相應要求的; (*)分包合同未報發包人備案的; (*)分包人將分包工程再進行分包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分包行為。 *.* 承包人項目經理 *.*.*在原款末增加: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項目經理*般不允許更換,除非發包人認為承包人原履約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不能滿足要求。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承包人要求更換項目經理或發包人要求撤換不稱職項目經理,更換人資質必須滿足招標文件的規定,并經網上或通過其他途徑核實相關資料,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換項目經理。 *.* 承包人人員的管理 *.*.*在原款末增加: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計量、質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人員(與本單位簽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并且單位為其辦理了人事、工資及社會保險關系的人員)。除承包人設定的項目管理機構外,分包人也應當分別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對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管理。 *.*.*在原款末增加: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項目總工*般不允許更換。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承包人要求更換項目總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或發包人要求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不能滿足要求的項目總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更換人資質必須滿足招標文件的規定,并經網上或通過其他途徑核實相關資料,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總工。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換項目總工和其它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應立即執行監理人的上述指示”改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應*天內執行監理人的上述指示”。 增加:施工項目部人員出勤管理: (*)中標單位施工項目部人員在工程有效施工期間每月駐守工地時間不少于**日;招標人將采用指紋考勤; (*)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及施工項目部人員每缺勤*天,支付違約金****元/天/人。違約金在當期計量中扣除。 (*)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每月缺勤累計達*天的,招標人約談中標單位法人代表,責令限期整改并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在當期計量中扣除。(*)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每月缺勤累計達*天以上的,招標人上報*級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并有權中止合同。 *.*撤換承包人項目經理和其他人員(原款末補充) 此項工作應在監理人下達指令之日起*日內完成,否則按照第**.*.*項視為承包人違約。 *.材料和工程設備 *.*.*項末增加: 在承包人與監理人就材料或設備的檢驗結果發生爭端時,監理人在征得發包人同意后,可以將材料或設備的檢查和檢驗委托給*家具有國家技術監督局或專業機構認證資格的獨立檢驗單位進行檢驗。當該獨立檢驗單位對材料或設備的檢驗結果證明監理人檢驗的結果是正確的,則承包人應接受監理人的指令,并承擔委托檢驗費,否則委托檢驗費應由發包人承擔。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增加*.*.*:在項目進場前,承包人應與當地有關部門銜接,共同對原有地方道路、水系的狀況進行調查并進行影像資料備案。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承包人必須加強臨時道路、橋涵等的修建、養護與拆除(包括原有道路),保證設備按時進場及原材料的正常供應。不得因臨時工程而影響工期,對不重視臨時工程的承包人,發包人有權組織其它承包人實施,發生費用從其計量費用中扣除。 *.測量放線 *.*施工控制網 *.*.*發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為簽署合同協議書后*天之內。承包人將施工控制網資料報送監理人審批的期限為發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后**天之內。 第*句末加:承包人進場后應對發包人提供的基準資料進行復核并簽字確認。 *.施工安全、治安保衛和環境保護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 *.*.*修改為: 安全生產費用應用于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事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陳出新廣支出;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在規定的使用范圍內,承包人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的支出。如承包人在此基礎上增加安全生產費用以滿足項目施工的需要,則承包人應在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其他相關子目的單價或總額價中予以考慮,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約定的特殊防護措施增加的費用,由監理人按第*.*款商定或確定。 *.*.*安全生產費 新增(*):如果承包人的安全措施達不到要求,且不按監理人和發包人的要求補救的,發包人有權委托其他單位完成,對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環境保護 *.*.*修改為:承包人應按照國家水質管理標準定期對水源進行監測,防止施工活動污染飲用水源。凡由此引起的民事糾紛所發生的費用,應由承包人負責。 *.*.**:承包人在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復工程中的*切施工作業及材料、設備運輸過程中,應盡量采取措施減少對現有交通的干擾,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切后果和費用。承包人借用、占用或進出當地道路或其他交通設施所引起的*切費用由承包人自行負責。 *.*.**:承包人在實施合同工程和缺陷修復過程中,應注意保護圖紙明示和沒有明示的管線(管道、光纜、電線等),承包人因損壞管線設施所引起的*切費用由承包人自行負責。 *.*.**:承包人在組織人員進駐工程現場時,應切實采取預防疫情的有效措施,配備必要的醫藥用品、消毒、測溫、通風等設施、設備,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承包人還應建立人員流動登記制度,信息報告制度,要與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取得聯系,做好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工作。承包人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所造成的*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 **.*合同進度計劃的修訂 原款“監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照指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后補充:“承包人應在接到監理人指令的*天內將修訂后的進度計劃提交給監理人,”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在本條款后增加: 異常惡劣的氣候及自然條件,對本項目而言,指龍卷風,特大洪水而完全不能施工等非承包人責任引起的延誤,包括不利的降水的情況。不利降水的衡量標準如下: (*)按本省氣象部門統計的降水資料,取最近**年的月平均降水天數為標準; (**)按實際統計的年降水天數與(*)所指的年降水天數之差,每年計算*次; 監理人將根據承包人的申請予以評定,監理人評定惡劣氣候對工程的影響還將考慮在施工期限內其它月份的異常良好的氣候的時間予以補償。異常氣候在每*個月對工程進度影響的評定應在整個合同期內予以累計。 **.*承包人的工期延誤: ⑴除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設計、方案修改影響原因外,乙方應當按時完工,如乙方逾期完工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⑵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退場,或工程工期嚴重滯后超過**天,或無正當理由停工**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天內無條件撤出施工場地,并無條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資料,配合甲方順利接收;甲方就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進行核算,報財政部門審定,按合同已履行部分的結算金額的**%支付給乙方。審核結算期間不影響甲方另定單位進行建設。 逾期交工違約金限額:* %簽約合同價 **.*承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本款第(*)項細化為:承包人承擔暫停施工責任的其他情形:當發包人因特殊情況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時。 **.變更 **.* 變更程序 **.*.*本條款修改為:本項目施工圖預算經財政部門審定,合同履行過程中不變更工程造價計價與結算方式。當工程(或設備)發生變更,變更必須按照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年第*號)、《湖南省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湘交基建字[****]***號)、《湖南省公路建設精細化管理辦法》(湘交基建[****]***號文)、《寧鄉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寧政發〔****〕**號)及發包人的相關變更管理辦法執行;對于沒有的材料、設備價格,經甲、乙雙方考察市場價格后報市財政部門確定。 **.價格調整 **.*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 因物價波動引起的主要材料價差調整依據湘交基建[****]***號、湘交基建[****]***號文件執行。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價格,采用施工時《寧鄉建設造價》的預算價格據實調整。 人工工資單價調整按《湖南省交通運輸廳文件關于調整湖南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人工工日單價及稅金的通知》(湘交造價〔****〕***號)進行。 合同履行期間,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稅務、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工程造價文件的按新文件調整執行。 **.計量與支付 計量周期約定為單價子項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每月計量*次。 **.*.*單價子目的計量 在本款末增加:(*)工程量清單的任何錯誤和遺漏,不應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增加第**.*.*項 增加第**.*.*分項工程中間計量期限 除發包人另有規定外,監理人應及時簽發分項工程的中間交工證書,不管何種原因,在監理人簽發分項工程(包括其變更)中間交工證書的**天內,承包人必須進行中間計量,由于逾期所造成的*切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本項目無預付款。 **.*.*承包人在每個付款周期末向監理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的份數為*份。 **.*.*本項目無預付款。根據財政資金到位情況,參照相關政策情況支付。項目未完成結算,工程款支付不超過合同價款的**%。預留合同金額的*%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工程交付驗收合格*年后付清。 **.*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為合同價格的*%。 **.*.*質量保證金退還 在本款前加:工程質量保證金不計取利息 **.* 交工結算 **.*.* 交工付款申請單的份數和提交期限:工程交工證書頒發后**天內。申請單為*份 **.* 最終結清 **.*.*第(*)款修改為:發包人應在財評完成結算評審,并由監理人出具最終結清證書后,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給承包人。 增加**.*計量工作的完備 承包人申請完成的工程項目,應包括技術規范規定的所有相關工程。設計中*些該承包人完成的工作,雖然清單中沒有單獨列出,但相關費用已考慮在其它工程子目的相應單價中,不另行計量。監理人在計量時發現有相關工程沒有完成,則該項目暫不予計量并通知承包人繼續完成相關工程,待該項目及所有相關工程均已完成并符合技術規范要求后再給予計量。承包人必須如實申報工程數量,若發現虛報工程數量,發包人有權對虛報的工程量進行扣除并按其所報工程量乘以相應工程合同單價**%的違約金,并從計量支付中予以扣除,承包人不得提出異議。發包人在必要時有權對承包人已取得的任何簽證進行進*步核實和調查(包括已計量支付的內容),在發包人的要求下承包人必須積極配合調查、核實,并提供*切方便。如經核實有虛假成分,則因此所耗的*切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并按本款所述規定對承包人進行處理。盡管所簽證書中有監理人和發包人的簽證,承包人也不能免除此類處罰。如果核實結果不存在虛假成分,則此次調查核實費用由發包人承擔。上級審計部門對工程進行審計核實的不符合計量規則的或虛假的計量,發包人將從承包人計量支付款、質量保證金或其它任何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 **.*竣工資料份數為*份 **.缺陷責任與保修責任 **.* 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時間 缺陷責任期自實際交工日期起計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前,已經發包人提前驗收的單位工程,其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日期相應提前。本工程缺陷責任期為**個月。 **.保險 承包人要購買工傷保險。承包人必須購買建筑工程*切險,保險費率按相關文件執行。 **.違約 **.*.* 對承包人違約的處理 補充:(*)若承包人違反合同的規定,則發包人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后的*天內未見糾正后,根據承包人違約性質,可以向承包人采取警告、索賠、分割工程任務、清退等措施,并按下述規定辦理: ①每次視情節支付*~*萬元的違約金。 ②承包人在監理人規定的截止日前,投標文件中所列的項目經理、總工程師沒有按時進場,或進場后,未經批準又離開工地,發包人將向承包人支付*萬元/人·天的違約金;其他主要人員沒有按時進場,或進場后,未經批準又離開工地,發包人將向承包人支付*.*萬元/人·天的違約金,直至人員進場為止。 ③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換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否則每擅自更換*次項目經理,發包人從工程支付款中扣除*萬元作為違約金;每擅自更換*次項目總工,發包人從工程支付款中扣除*萬元作為違約金;每擅自更換*次其它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發包人從工程支付款中扣除*萬元/人次作為違約金。 ④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主要設備未按**.*款規定的時間按時進場,每缺少*臺(套)支付*~*萬元/臺(套)的違約金,并按相應條款規定采取措施。 ⑤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主要設備進場后,未經監理人和發包人批準擅自撤換,以次充好,每撤換*臺(套)支付*萬元/臺(套)的違約金。 ⑥承包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交通、人社等部門的規定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或報酬,購買社會保險,如由此發生不安定事件,承包人除承擔相應的民事和行政責任外,每出現*次,應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萬元至*萬元。 ⑦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資,發包人有權處以與實際拖欠金額相等的違約金,并且最少不低于*萬元。 ⑧承包人非法轉包或違規分包,或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及不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除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工程總價款的*%的違約金。承包人拒不糾正其錯誤行為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⑨承包人應當安全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所有的人身和財產損害,概由承包人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不承擔責任。如承包人要求發包人協助處理,其協助中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⑩承包人安排或聘請的工作人員,需要持有國家許可的證書才能上崗的,承包人應當嚴格審查,如發現沒有國家許可的證書而在崗工作的,承包人除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外,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支付違約金。支付違約金的方式為每出現*例,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萬元至*萬元。 承包人所購買和使用的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行業或本設計的要求,如使用不符合法定或約定標準的材料,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處所使用材料價款的**%的違約金,如造成重大損害的,除承擔修理,重作,更換外,還應當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并按損失額的**%支付發包人違約金。 未經發包人、承包人、設計人、監理單位共同確認及按發包人相關程序及時報批的設計變更,*律不予認可,由此所帶來的*切經濟法律責任,概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不承擔支付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 因承包人管理原因造成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經濟法律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賠償所有損失。安全文明施工必須達標,如不能達標而被政府或媒體曝光,經查實的,每*次扣安全文明施工費****—*****元,不足部分在其它應付款中扣除。 因承包人主要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國家相關評定、驗收標準及施工圖要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承包人不得提出異議,*天內無條件撤出施工場地,并無條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資料,配合發包人順利接收;發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進行核算,合同已履行部分的經財政部門審計,按結算金額的**%支付,相關工程區域維修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如果因承包人質量原因造成修理后仍無法滿足國家或行業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修理后達到相關標準但影響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拒付工程款,已付的有權收回,同時有權要求承包人賠償所有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重建費用,報批,規劃等原前期支付的所有費用和再次規劃、批準所需要的費用,可得利益損失等,同時,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工程總價款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發包人設計、方案修改影響原因外,承包人應當按時完工,如承包人逾期完工的,自違約之日起算,承包人每日按****元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因承包人原因中途停工或退場,工程工期嚴重滯后超過**天或無正當理由停工**天以上,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承包人不得有異議,*天內無條件撤出施工場地,并無條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資料,配合發包人順利接收;發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進行核算,報財政部門審定,按合同已履行部分的結算金額的**%支付給承包人。審核結算期間不影響發包人另定單位進行建設。其它按本合同第**條約定執行。 由于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監理及管理人員的工資及相應的稅金由承包人負責承擔。 因承包人違約被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應當按時退出施工場所,如未按發包人通知騰退的,發包人有權解散承包人施工人員,其未撤離的材料、設施設備等,能夠變賣的,發包人有權變賣,不能及時變賣的或暫時無法變賣的,發包人有權運離到另*場所,其運輸費、裝卸費、儲存保管費等均由承包人承擔,因自然災損的,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因承包人違約被解除合同,其建(構)筑物符合約定或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具備使用功能的,發包人可以收購該建(構)筑物,建(構)筑物的收購價格以審計、財政部門審計的價值的**%支付價款,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支付;不具備使用功能的,其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后**日內,承包人應當提供所有結算資料,逾期未提供的,發包人有權以承包人現已提供的資料進行審計,其審計結論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其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負。因承包人違約提前解除合同的結算參照上述約定辦理。 因本合同約定情形承包人被解除合同時,按以下原則核算:無工程量清單價的工程,按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原則進行核算;人工、材料、機械單價均按寧鄉市財政預決算(投資)評審中心核定的價格執行,按合同約定調整;已有工程量清單價的工程,按寧鄉市財政預決算(投資)評審中心核定的綜合單價及已完合格工程量進行核算,結算價款均須送財政部門審定。 補充:(*)承包人繳納違約金并不能使違約行為合法化,承包人應繼續糾正,否則發包人有權處以加倍違約金直至終止合同。 補充:(*)發包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違反《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相關條款規定的,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相關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違約金的使用(新增)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承包人原因所產生的違約金(第**.*.*款),發包人可用于獎勵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考核成績優秀的單位和個人,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發包人對本項目的管理(新增) 發包人將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項目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如目標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文明施工管理、計劃管理、計量與支付管理、變更管理、材料管理、建設資金管理、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和本項目施工監理實施辦法等,在合同談判中經雙方確認后作為合同文件的組成 **.*爭議的解決方式: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發包人(全稱): | 寧鄉市公路養護中心(公章) | 承包人(全稱): | 湖南高新建設有限公司(公章)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地址: | 湖南省長沙市寧鄉市花明北路 | 地址: | 歷經鋪鄉印象東城*棟****室 |
| 電話: | ****-******** | 電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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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戶銀行: | 湖南寧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農產品加工專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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