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時間 | 2024-12-25 | 招標單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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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管道交易機構:河南中原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實物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資產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我方轉讓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我方所提交的轉讓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項目名稱 | 供熱管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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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號 | ************** | 監測編號 | *************** |
| 轉讓底價 | **.**** 萬元 | ||
| 掛牌開始日期 | ****-**-**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項目視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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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 標的描述 | 供熱管道 | 標的所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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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機構名稱 | 河南天元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鄭州嵩山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
|---|---|---|---|
| 核準(備案)日期 | ****-**-**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價格(萬元) | **.**** | 賬面凈值(萬元) | 業務無法提供 |
| 轉讓方名稱 | 鄭州嵩山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 ||
|---|---|---|---|
| 統*社會信用代碼 | ****************** | 所在地區 | 河南省/鄭州市 |
| 轉讓方類型 | 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 ||
| 是否國資 | 是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 注冊地(地址) | 河南省鄭州市登封市中岳街道潁河路東段中禾商務廣場*座**樓 | 經營規模 | 微型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或國有全資公司(企業)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 法定代表人 | 景福錄 |
| 所屬行業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 金融分類 | |
| 內部決策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
| 交易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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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賣 | |||
| 交易方式說明 | ||||
| 意向方審核級別 | 需要會同轉讓方審核 |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是 | |
| 保證金設定 | ||||
| 保證金金額 | * 萬元 | |||
| 保證金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交易所初審后) | |||
| 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
| 價款支付要求 | ||||
| 價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 價款支付要求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信息發布期滿后,若在公告期內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將采取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若只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受讓方,采取場內協議方式進行轉讓。 *.資產處置范圍以提供的《資產清單》為基礎,在品質、狀況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瑕疵均以實物踏勘為準,未列入《資產清單》的不在本次轉讓范圍。轉讓方及交易機構不保證標的資產的品質等。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進行實地踏勘。*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項目公告、等全部備查文件內容,已自行完成全部盡職調查,已對受讓行為進行獨立決策和判斷,并對標的資產實物現狀完全認可,自愿接受標的資產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和承擔本次受讓標的資產所帶來的*切風險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未查閱相關資料、《資產清單》與實物現狀不符、不了解標的資產處置范圍、規格、數量、品質、狀況和瑕疵為由,向轉讓方或產權交易機構主張任何抗辯或不履行任何義務,不得以此要求轉讓方或產權交易機構承擔任何責任。 *.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自《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次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意向受讓方應于公告期內向產權交易機構提出受讓申請,提交相關資料,并交納對應標的交易保證金(以銀行到賬為準)。如受讓成功,可將保證金抵作轉讓標的的成交價款及交易費用;如受讓未成功,則無息全額返還保證金;如因意向受讓方惡意競價造成交易失敗的,或因意向受讓方原因未能簽訂資產轉讓合同,或未能按時支付全部轉讓價款的,則其原交納的保證金轉為對轉讓方的違約金,不予退還。 |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由于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下列任何*種情況的,轉讓方有權將本次轉讓資產再行掛牌轉讓,對受讓方交納的全部受讓保證金不予退還,扣除為組織此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歸 轉讓方所有,作為對交易機構及轉讓方的補償,不予退還的保證金尚不足以彌補轉讓方損失的,意向受讓方還應當另行承擔賠償責任。再行轉讓的價格低于本次轉讓價的,前述受讓方須補足差額。(*)未能按時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的;(*)未按時支付應付轉讓價款、產權交易服務費等相關費用的;(*)掛牌期滿成為唯*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掛牌期滿成為 * 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之*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或未按時參加后續拍賣程序,或雖參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價應價的,或惡意競價造成交易失敗的; (*)拍賣成交后,被以最高應價確定為買受人,但未按拍賣人要求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的; (*)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損失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獲取轉讓方的商業秘密,侵害轉讓方合法 權益的。(**)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后未按約定時限到現場與轉讓方進行實物交接的;(**)在現場實物交接過程中不按時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移交確認書》的;(**)相關法律法規及交易規則中規定的意向受讓方違約的其他情況。 *、受讓方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踏勘現場,期間必須由轉讓方陪同。踏勘后意向受讓方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意向受讓方在完成本條上述工作后,執《現場踏勘確認書》方能參與報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現場踏勘的意向受讓方,不具備參與資格。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劉經理 | 交易機構聯系人手機號 | *********** |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 材料名稱 | 下載 |
|---|---|
| 現場踏勘確認書 | |
| 現場踏勘管理辦法 | |
| 資產清單 |
特別聲明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河南中原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河南中原產權交易有限公司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河南中原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河南中原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意向方如對河南中原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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